08.15 老汉醉酒后打伤民警 妨害公务获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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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喝酒容易误事,安徽广德的六旬老汉邹某某对这句话,就有着“深刻”的理解,他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今年3月的一天中午,邹某某电话报案至广德县公安局誓节派出所称自己摔倒了。后该所民警卢某、许某、张某赶至誓节镇某村路边,将醉酒的邹某某带上警车送其回家。谁知当民警将邹某某送到其家门口时,邹某某此时却发起了“酒疯”,以脚蹬、拳打等方式殴打并辱骂民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整个过程中,民警卢某随身携带的一部执法记录仪被摔坏在地,民警卢某、张某腹部、脸部等处受伤。

被告人邹某某明知公安民警卢某、许某、张某系依法执行职务,而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

近日,广德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邹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胡庆薇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掌中安徽记者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