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公车“刹一脚” 要不得

曾经一段时间,我国公车 “私家化”成了一道独特风景。拥有公车的领导干部或驾驶公车的驾驶员,不论上班下班、赴宴玩耍、走亲访友,还是接送孩子上学、接待亲朋好友、出外购物旅游等,都一律使用公车,顺道或绕道“刹一脚”。这一乱象广为老百姓诟病。

条例原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案例

案例1: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分局负责人周珍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4月30日,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广分局负责人周珍春违规驾驶单位执法用车,陪同其朋友及家属到黔西县素朴镇驿滨酒店就餐,之后又到黔贵六广温泉泡温泉。2016年5月20日,周珍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2:云岩区延中社区政法委书记周成松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国庆节期间,周成松在明知社区党委对国庆期间公车使用进行了安排部署,且在对其使用的公车也专门进行了“打招呼”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公车私用。周成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十八大后,顶风违纪,公车私用,其行为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6年12月13日,周成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中央、省市每年都要通报曝光很多公车私用的典型案例,但不少党员干部却不顾三令五申,仍顶风违规公车私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上问题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对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不以为然”,惯性思维作祟,认为公车私自用一用、顺便“刹一脚”不是什么大事,也不一定能查到自己,存在侥幸心理。

案例启示

与公款吃喝一桌消费好几千元或贪污受贿动不动就上万相比,“公车私用”就如“小巫见大巫”,让很多党员干部掉以轻心、不以为然。

曾几何时,每到上学放学时公车常常在校门口聚集,严重影响道路畅通;每当夜幕降临各高档餐饮会所旁公车云集,群众怨声载道;每逢节假日景区停车场也不乏公车的身影……有权威部门披露,公车使用存在“三三开”现象,即三分之一公用,三分之一领导私用,三分之一司机私用。老百姓也套用广告语戏称:有路就有公务车。

公车问题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领导干部对公车腐败的影响认识不足,没有把公车问题提升到“特权腐败”的高度来看。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太多人觉得公车私用不算事,不过是顺道“刹一脚”;因公车私用问题处分人是小题大做、吹毛求疵。“小腐”不遏,“大腐”难除!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公车违规使用不仅造成极大的公共资源浪费和攀比现象严重,还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变成了流动的腐败广告,败坏了官场的廉洁氛围。

公车私用,绝不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其中暗藏“四风”之弊,败坏社会风气,严重损害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的自身形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一如既往,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零容忍”,让党员干部认识到违纪违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不但会受处分,而且还会丢丑现眼。不让车轮上的腐败继续任性或张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