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電動車
相信很多市民都又愛又恨
電動車靈巧方便
對於短途的上班族來說
可以“嗖”地一下到公司
避免了堵車風險
但電動車的亂象也讓人頭疼
闖紅燈、佔用機動車道行駛……
既違反交通規則
又引發了安全事故
△闖紅燈被撞飛
△一輛電動車坐三人速度還那麼快
△速度太快突發狀況急剎車導致翻車
現在,動真格了!
這些電動車亂象將得到整治了!
@常熟電動車車主
4月起,江蘇將嚴查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等部門關於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及《加強電動車生產銷售管理 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方案》、《蘇州市公安機關加強電動車交通治安管理工作方案》總體部署,常熟將啟動電動車信息採集、登記上牌、源頭監管、路面查控等工作。
除此之外
從4月15日開始
《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
將正式實施!
新國標主要調整內容
確保消費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新標準堅守安全的底線,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特別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這兩項安全指標。
確保基本的出行需求
新標準中最高車速由20km/h調整為25km/h,含電池在內的整車質量由40kg調整為55kg,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提高了出行的效率。
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
電動自行車本質上是帶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車,即能夠由人力驅動行駛,因此新標準要求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腳踏騎行功能。問題來了!
1如果已有車輛不滿足新國標要求怎麼辦?
對於目前群眾已經購買使用的既不符合舊國標、也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將記錄車輛及所有人相關信息後,發放臨時信息牌,實行過渡期管理,由各地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屆滿後不得再上道路行駛。
在4月15日新國標正式實施後,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能再生產和銷售,否則生產、銷售者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接下來購買電動自行車時,如何直接判斷車輛是夠符合新國標?
4月15日後仍然買到超標電動自行車怎麼辦呢?
4月15日後,銷售企業要通過店堂告示、在銷售憑證中註明等方式,向消費者承諾其銷售的車輛符合國家標準並已列入電動自行車《公告》目錄。
最簡單的方法是消費者可以通過檢查產品是否標註3C標誌(也就是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CCC認證))來判斷;此外,還可以通過查驗是否符合最高時速25公里、電機功率400W、整車質量55公斤、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要求進行判斷。
對於消費者來說,如果購買到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標準,消費者有權退貨或者更換,同時可以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
3 4月15日起,對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有什麼新規定嗎?
4月15日起,對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且獲得產品強制性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登記發放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號牌;對已經申領過市縣公安機關發放的舊式電動自行車牌證的車輛,仍然使用原有牌證。
4月15日後,原國標備案目錄作廢,停止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
電動車也是“車”
所以騎電動車的時候
也必須遵守交通規則
不能想怎麼騎就怎麼騎!
另外,買了車記得登記上牌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