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 宜就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交通事故

2018年8月5日晚,永仁县公安局宜就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我的车在拉古路段和一辆大货车相撞,没有人受伤,请出警处理。”接报后,宜就派出所值班民警、辅警立即赶往现场。

由于大货车爆胎停放在路边换胎时设置警示标志安全距离不够,导致小车避让不及发生刮擦,造成小车右侧后视镜损坏。两名司机因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经民警耐心调解,二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火把节期间,永仁县公安局宜就派出所民警、辅警坚守工作岗位,克服工作倦怠,坚持处理好每一起小警情,为群众办好每一件小事,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发展,获得了辖区群众的赞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一、在普通道路白天三角牌摆放在车后50米,夜间三角牌摆放在车后150米。

二、高速路上白天三角牌摆放在车后150米,夜间摆放在车后250米。

三、警告标识就是提醒当前车道有故障车的,因此三角牌一定要放在你车出现故障的那条车道,千万别随便放。

四、如在弯道车辆发生故障,三角牌须摆放在弯道入弯前,提醒入弯车辆避让故障车。

平安出行

弯道、下坡、等危险路段请减速慢行

为了自己也为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