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 南平某房产巨头出事了!老板欠下巨款目前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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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当事人:林**,世*亿*集团有限公司,王**

林**、世*亿*集团有限公司、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兰**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查封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在公告期满后次日起5日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返还兰*借款本金2000万元、利息6206512.13元,并以2000万元为基数支付自2016年8月11日起至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二、向兰*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三、共同承担财产保全费5000元及本案执行费87400元。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福建]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12-01刊登版面:G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