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涉嫌多次性侵8岁女童,佛冈一男子被批准逮捕

4月4日,记者从佛冈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受害者为一名8岁女童,小学三年级学生,受害者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平时只能和奶奶相依为伴。同村犯罪嫌疑人陈某年过半百,多次利用少量零食、现金引诱受害者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先后三次实施强奸行为,后被受害人的奶奶发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鉴于该案情节极其恶劣,案发后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遂决定由佛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耀京挂帅办理此起重大案件。

林耀京认真审阅卷宗材料,对案件犯罪构成要点进行梳理分析,并于3月26日下午到佛冈县看守所依法对强奸案犯罪嫌疑人陈某进行提审。审讯中,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强奸行为,后经对比,其供述和辩解与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证据互相矛盾,且犯罪嫌疑人有猥亵前科。

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的前提下,林耀京对定案的主要证据、主要事实严格审查,认为此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危害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经研究,于次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遭受性侵是被害人成长中的阴霾,也是危害其身心健康的毒瘤。对于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恶性刑事犯罪,县检察院启用办案绿色通道,尽量缩短办案时间,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切实保护被害人权益,达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后续,县检察院将借助社会力量对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全方位开展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记者】魏亚男

【作者】 魏亚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