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邓伟深
身份证号码:4418211990****3039
性别:男
年龄:28岁
住址:广东省佛冈县汤塘镇黎安村委上黎村
执行案号:(2019)粤1821执198号
立案时间:2019年2月11日
执行法院:佛冈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黄井妹与被告邓伟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广东省佛冈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5日作出(2018)粤1821民特57号民事裁定,内容为:邓伟深共欠黄井妹借款本金20000元,此款邓伟深定于2019年1月15日前还10000元,剩余的10000元定于2019年3月31日前还清。裁定生效后,邓伟深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书:(2018)粤1821民特57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佛冈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邓伟深偿还借款18000元及利息给黄井妹,承担案件执行费17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如有线索请联系:承办人郑进达,电话号码0763-4888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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