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公积金、组合贷、商转公,2020长沙公积金大全来了

春节前后,长沙两次出台公积金政策,指导市场。

减少套数认定,提高个贷率,加大组合贷支持……扩大公积金的覆盖范围。

今天圈哥从贷款角度,收集整理了长沙市直公积金的相关业务办理,省直公积金有所差异,有机会再聊,后文也会备注。

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条件

1、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

2、可用于购买商品自住房及商转公等,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住房、投资投机性住房的不予贷款。

3、征信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不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备注:在浏阳市、宁乡市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房,同样按照长沙市公积金政策执行。

据了解,省直公积金,目前还可以接受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建议核实。

二、套数认定

1月23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新规,对家庭名下房产套数认定有了新的标准。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家庭已注销的房产,其中1套无论面积大小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

圈哥咨询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如果家庭仅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经注销,公积金贷款还可以按照首套办理,以此类推。

三、贷款比例

1、公积金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基准利率为3.25%

2、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款60%

利率上浮10%

需要注意的是,单身或离异未再婚的,二套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四、贷款金额

公积金贷款,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男性最高为60周岁,女性按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计算。

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按照个贷率、账户余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最高为60万

可贷额度=个贷率×账户余额

2020年,长沙最新的个贷率13倍(2019年是12倍),离满额贷,账户余额要求又低了一点点。

备注:个人公积金月还款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注意,省直公积金暂无“个贷率”一说,相对条件更加宽松。

五、办理流程

新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从开发商提交贷款资料开始,一直到公积金放款结束。

借款申请人提供资料→管理部前台收件、录入→初审、复审、审批→签订借款及抵押担保合同→担保公司复核→受委托银行复核→开发商或借款人办理抵押→中心放款。

公积金中心表示,从收件录入到通知面签环节,在15个工作日内可完成。

六、对冲业务

公积金放款后,购房者凭借身份证前往公积金网点,开通对冲还款。

每月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扣款,余额不足时,需存钱到指定的公积金还款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同时冲抵配偶的贷款,需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组合贷款

一、首付比例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使用组合贷款方式,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详见文件)

二、合作银行

目前已有长沙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四家商业银行与市公积金中心达成组合贷合作。

此前最早支持组合贷的是7家支行,可供参考。

至于省直公积金组合贷,最新的回复是只要楼盘与省直公积金中心合作即可,都可进行组合贷。

三、审批放款

公积金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审批,商业贷款由商业银行审批,年限要求一致。

购买期房申请组合贷的,公积金中心取得预告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后,将公积金贷款划入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统一将组合贷款发放至售房人。

借款人购买现房或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抵押权登记证明文件或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后,管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分别放款。

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贷,分别按有关政策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遇国家利率调整时,分别按照各自政策规定调整利率。

商贷转公积金

对于公积金暂时未连续缴满12个月的购房者,先使用商贷,后续再转公积金就成了权宜之计。

目前长沙商贷转公积金,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办法是,以所购房屋设定抵押。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先到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前还清,提供结清单、最后一次还贷回执、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

第二种办法是,所购房产未下产权证时,可以用同一行政区内且建筑时间在20年内的房子做抵押。无需提前结清商业贷款,放款时由公积金中心与商业银行直接对接。

被抵押房屋不属于拆迁范围,产权没有异议,不是未成年人的房产(含共有产权)。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市暂不支持异地公积金办理“商转公”业务。

声明:以上信息均来自公开信息汇总,仅供参考,具体可以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