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广州市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九利九财税


补贴对象:

1.本市户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办理失业登记且在有效期内);

2.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

3.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补贴标准:

上述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照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申领期限:

1.申请人须在成立后1年内按规定提交补贴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申请人在双月(2、4、6、8、10、12月)1-20日前递交申请材料。

如需代办广州市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也可以委托广州公司注册-九利九财税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