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红楼梦》里的误笔

闲谈《红楼梦》里的误笔

卜弯

许多人只要说起《红楼梦》,把前八十回的精彩捧到了艺术的顶峰,后四十回总是被贬。当然我这里不是说前人十回不好,而是读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要一分为二,曹雪芹也存有许多逻辑上的误笔。

第三回写林黛玉进贾府时也是十三岁左右的大家闺秀。曹雪芹是这样给读者交待林黛玉的相貌的:“两湾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这样的描写一位远道而来的少女,当时林黛玉是来投奔贾府,内心是咀丧痛苦的,她能有这样丰富的表情吗?倒象是招引男人的成熟的女性了。


还是第三回当晚贾母安排她睡觉是,贾母便说:“今将宝玉挪出来,同我在套间暖阁儿里,把你林姑娘暂安置碧纱厨里。”宝玉道:“好祖宗,我就在碧纱厨外的床上很妥当,何必又出来,闹得老祖宗不得安静。”贾母一想,说:“也罢了。”据上文讲,宝玉比黛玉大一岁,在那个封建社会里,一对没有结婚的男女,甚至是第一次见面,贾母这样的大户人家怎能让他们俩同睡一张床呢?

第七回周瑞家分以几枝花与姑娘奶奶们,当送给林黛玉时,周瑞家的道:“各位都有了,这两枝是姑娘的了。”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我们都知道,林黛玉是扬州盐课林如海的女儿,是大户人爱出生的大小姐,按照全书中林黛玉的性格应该是默默无言的忍着,决不会当着周瑞家的面说出这样丢失自己身份的话语的,最多也就是含泪告诉宝玉,或者与紫娟闲谈时说出“寄人篱下”、受人冷淡的痛苦。

第七回,周瑞家的又问香菱:“你几岁投身到这里?”又问:“你父母今在何处?今年十几岁了?本处是那里人?”香菱听问,都摇头说:“记不得了。”其他都可以记不得,但是自己的年龄总应该知道吧?

书中还有林黛玉暗中称刘姥姥是“母蝗虫”,这也是有失林黛玉的身份的,林黛玉是个有怜悯之心的女子,虽然尖酸刻薄了一点儿,也不至于拿一个下乡的姥姥而泄心中不满。


第二回中写道:“今林如海已四十,只有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乳名黛玉,年方五岁。”第三回里,林如海送林黛玉赴外祖母走时,林如海说:“汝父年将半百,再无续室这意。”刚说年龄四十,又说年将半百,就是五十岁了,前后矛盾。

第三回里还写道:“贾母因问黛玉念何书?黛玉道,只刚念了《四书》。”前面已经说过,这时的黛玉也就十三岁的孩子,如果安照林如海所说的“年将半百”,这时的林黛玉不到十岁,一个不到十岁的女孩子,一开口就说读《四书》。外祖母这时是这样说的:“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瞎了就罢了。”《四书》是南宋理学家朱熹把《礼记》中的《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分另增添了详细的注释后,汇集成册,被后世称为儒学经典,元朝明朝时期把它指定为开科考试的教材,是古代男人求取功名的必读的书。贾母听到林黛玉读《四书》丝毫没有惊讶的态度,甚至是没有吱声,也不继续追问,这样情节处理不太符合生活逻辑。


在中国古典小说中,特别大户人家的女人的脚都是三寸金莲。可是《红楼梦》不涉及女人的脚的描写。只有第三十一回中史湘云在大观园时,写道:“宝钗一旁笑道,可记得旧年三四月里,他(史湘云)在这里住着,把宝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猛一瞧,倒像是宝兄弟。”这里点明了史湘云的脚与宝玉差不多了,从而说明史湘云是大脚,如是缠脚的女人这靴子是不穿的。

总的来说,近百万字的长篇小说,这几个误笔,伤不了《红楼梦》这部伟大作品的主题,无伤大雅,我只是闲谈一下而已,谈过了,也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