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职工 弘扬正气——《东城区总工会应急救助实施办法》修订


《东城区总工会应急救助实施办法》自2017年6月13日施行以来,为我区因大病致困、去世的职工给予了应急救助,犹如雪中送炭,真正体现了工会组织的关心关爱。为进一步落实好党对加强工会服务职能的要求,履行好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做好帮扶救助工作,近日,区总工会对《东城区总工会应急救助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扩大救助范围,进一步加强对高危行业职工的关心关爱,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特增加对因公牺牲、因公伤亡、见义勇为职工的救助慰问内容。


职工因公牺牲的,给予一次性五万元慰问金;职工因公伤亡的,根据具体情况,受伤的给予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慰问金,造成死亡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慰问金;职工见义勇为的,根据具体情况,受伤的给与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慰问金,造成死亡的一次性给与不超过5万元的慰问金。


今后一个时期,区总工会将积极宣传《东城区总工会应急救助实施办法》,通过实际举措,传递温暖,贴心服务职工,弘扬社会正能量,当好职工的“娘家人”,让全区广大职工真正感受到来自工会的温暖与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