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庭审:一天之内,完成八个案件

3月2日19:25,此刻,暮色已至,风雨亦至,而从鱼峰区人民法院离开的八位当事人,心,应该是暖的吧。

这八位当事人,分别是鱼峰区法院民一庭承办的八件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某公司因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要求支付款项的内容,将这八位劳动者起诉至鱼峰区法院,鱼峰区法院民一庭承办该批案件的法官,于3月2日的“云”庭审中,成功调解这八个案件,并且八位劳动者均当庭收到调解款项。轻描淡写几句话便可道完的过程,但却让八案当事人了结纠纷,告别诉累,正如承办法官在做调解工作时跟原告说的一句:“你们继续好好经营,他们继续好好生活。”

这批案件,得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之前说起。由于鱼峰区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均由民一庭承办,结合劳动争议案件一般案件及证据数量较多、案件较复杂的特点,民一庭在承办该类案件时一般均安排庭前质证,在质证阶段先把握案件争议焦点,以便有效分配双方举证责任。该批系列案件,承办法官已于2020年1月9日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质证,对案件争议焦点及双方证据要点已有初步掌握。质证后,原定于2020年2月20日开庭审理,但当时,已处于抗疫关键时期,且柳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为I级,八位劳动者中大多数又属于年纪较长者,因此,在此情形下,既不适合聚集八位劳动者同时到法院开庭,也不适合要求他们在家中进行远程庭审,于时,该批案件改期至3月2日开庭。可是,在开庭前夕,承办法官收到了原告公司代理人的短信。


当时原告公司的代理人在江西,仍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庭故申请延期,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批案件已经过质证,且在3月2日的开庭时间根据疫情形式在作好相关防护的情况下,已可通知各位劳动者到庭,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启用“云”庭审进行该八案的法庭审理。

在庭审前几日,承办法官已通过质证时所把握的争议焦点及证据要点,结合八案原、被告双方所关注的切身利益,逐一致电各方,悉心了解各方调解意愿及方案,既注重在倾听时恰当的释法析理,又不急于催促各方调整各自方案,让双方均有情绪缓解的空间。

庭审当日,承办法官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与以往普通时期安排劳动争议系列案合并一次庭审的不同,这八件案件采用一案一个“云”庭审的方式进行,杜绝了让劳动者“扎堆”的情形,并且候庭的其他劳动者,也严格安排“安全距离”的坐位。虽然八案劳动者逐一到法庭,但他们对“云”庭审小程序不熟悉,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悉心教他们下载和使用,消除他们对“云”庭审的顾虑和不安,原告公司的代理人也通过“云庭”小程序顺利参加了庭审。就这样,一个案件一个“云”庭审,一天之内,八个案件,完成了八个“云”庭审。


每开一个庭,承办法官在主持庭审时,均再次耐心询问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愿,时间在走着,八案双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调解方案也慢慢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相差悬殊”,到后来的“有话可谈”,至最终的“调解结案”,八案劳动者均当庭收到用人单位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的调解款项。

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审理涉民生案件的工作重点,与此同时,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人民法院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重要方面。因此,为天平的两端在调解中找到制衡点,是调解该批案件的关键,特别在“抗疫”的特殊时期,劳动者的生活和企业的经营均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平衡二者利益,减少双方诉累更为重要,该批八件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调解,正是鱼峰区人民法院在“抗疫”的特殊时期妥善处理案件纠纷的一个缩影。

信息来源:鱼峰区委宣传部、鱼峰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