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范闲与林婉儿鸡腿定情,曾有汽车三包与车主定情。
只是这情,定的不似人家两眼相对,谁曾想过从2013年10月1日实施至今已有6年之久,更多的是相望无言。
汽车三包这个东西,不是鸡腿,大部分人还觉得挺鸡肋。
用,又没有特别大的威慑力;不用,又觉得还是要有一个保障心里舒服。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目的明确,为车主和汽车经营者解决汽车产品质量的纠纷提供依据。
铁子,开车这么久了,是不是还不知道这个若有若无的规定到底保你哪?
总是有买新车的那一天好伐啦!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括等待修理备用件时间)超过5日的,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以上是包修、包换、包退的精华要点。是不是看着没毛病且引起无比的舒适?
这乍一看好像还提到得挺全面,但更进一步的规定,细节到每一个环节,并没有强制和统一。
给人感觉就是不清不楚,知道车主痒在哪,但点到为止不给你挠了。
比如,包修之中有一条为车主提供备用车和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比如,达到换车标准却没有标明限定时间。
往往一句话,就再没多的,上限下限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多个模糊的界定合在一起不就等于没有规定?每个厂家都在不清不楚的界限里放飞自我,在自家的地盘各设「家规」。
而车主一般只能听4S店,车从哪出生,你就要听哪的规矩。
在厂家自己设定的保养政策/公约服务面前,汽车三包显得很尴尬弱小,我要你有何用?
在今年的3月14日,市场监管总局就针对旧三包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
适用燃油车的三包规定还没精准到位,新能源车就将要加入其中。
是的,新能源车主们,你们没听错。
就是你那个电池难、续航里程难、保值更难的新能源车。总之比燃油车问题更多,问题更大。
6年飞逝,市场的大变化下新能源车不断增多,但也因为补贴退坡,销量下滑的背后暴露更多问题。
2018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约是在
中国电动车们,你们输得好惨
这么多活生生的新能源车摆在这里,新能源车主眼巴巴地「无依无靠」,谁都知道时间长了电池衰败问题自然会有,要解决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
但你至少得保障是正常衰败吧?车在,人在,你不保我你保谁?
12月20日,根据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在中国车商高峰论坛上透露,新能源汽车电池和电机将纳入三包范围。
电池、电机在未来将同样享受在一定条件下免费更换的待遇。
新版汽车三包规定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退换车条件、处罚额度等方面进行调整,加强了对新能源车电池安全问题的重视。
目前的三包里明确规定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
而新版三包规定将对新能源车的电池衰减有所动作。
为保证电池的质量,新版三包规定要求车企在销售纯电动车时,要向购车车主明确标注该车电池的衰减限值和测试方法。
也就是说如果电池容量自然情况衰减超过规定值,厂家是需要负责的。
至于什么条件符合,怎么换,换上的电池质量问题等具体的条例,还要等到新版三包规定正式发布。
只希望不要又成为提一嘴的事,来点真正的执行力,不然结局不是和旧版三包一样可有可无?
说好的拿起政策的武器保护自己,我拿起来了,你倒是给我套个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