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因工伤骨折,现在还走不了路,但公司不肯给工资我该怎么办?

祝福你66


首先要到人社局认定工伤;

其次,公司每个月要支付你工伤期间的工资(工资标准为受伤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一直支付到医疗终结,也可以说劳动能力鉴(即评残)。

公司不肯给工资,你可以公司协商,确实协商不承,可到当地人社局投诉处理。

因你走路不方便,可以打电话到当地人社局投诉处理,要求处理工资情况。

工伤期间的工资也不给,说明公司对你工伤不关心,日后工伤待遇赔偿也可能要通过劳动仲裁处理。


和谐劳动关系


在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大部分单位都是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不肯支付你工资,肯定是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不管是在法律层面还是道义角度都站不脚。

针对你的个人情况,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来做:

1)本人或委托家属到公司去争取。去之前从网上学习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有礼有节的来跟公司相关负责人来谈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你的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二是公司有没有为你购买社会保险,如若公司没有为你购买社保,那么工伤保险待遇则全部由公司承担;三是工伤认定申报情况,公司申报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如公司没有为你申报公司(以湖北为例,单位申报公司要在职工发生工伤一个月内申报),那么你个人要收集资料自行去人社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包括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表、工资打卡流水、工友的证明等一切证明你是该公司的员工和产生的骨折与工作相关证据)。

3)被认定为工伤后根据自身情况到社局工伤科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在治疗中申请也可在治疗结束后申请)。骨折不太严重的话基本都都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只有做了劳动能力鉴定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去起诉公司。

按现在的工资标准,十级伤残就有六、七万的赔偿,在个人利益受损的情况下,要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Xiangyang红哥


【职场癫疯说】观点:本来工伤就已经非常不幸了,工伤后公司还不愿意支付工资,确实非常不道德。

在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理清楚:

一、是否有做工伤认定?

1、有做工伤认定

两种情况:

a、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工伤医疗期需要按原待遇发放工资,具体参考如下:

注释:

1、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级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承担费用。

5、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b、不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被认定为工伤,那就只能按照非因公负伤的情况处理。

注释:

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参照《劳动法》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没有做工伤认定

如果没有做工伤认定,也是两种情况:

a、补工伤认定申请

b、按非因公负伤处理

具体按哪种方式处理,由个人衡量。

小结:由上述分析可知,不管是工伤,还是非工伤,医疗期企业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医疗期工资。

二、公司是医疗期还是非医疗期不支付工资?

1、医疗期

按照题主的描述,1月发生,应该还在医疗期。那么公司应该按照规定支付医疗期工资。

2、非医疗期

如果是非医疗期,那就看公司福利了。如果已经做工伤评定,那么可以按照评定等级申请补偿。

三、如何追发未按照规定发放的工资?

1、由工会出面与公司协商。

如果公司有工会,可向工会反映情况,由工会出面协商。

2、由个人直接与公司协商。

也可不经工会,由个人直接与公司协商。

3、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协商不成,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4、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调解不成,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走到最后一步,基本上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解的地步了。

结语: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有更多问题,可关注后私信进一步沟通。

如喜欢请关注 ,一起交流,一起驰骋职场!


职场癫疯说


这种情况你可以伤情没有恢复为由不去上班的

第一,你已经骨折,根据经验应该会构成伤残的,你应当要求公司给你申报工伤,如果公司不给你申报的可以自己去当地人社局申报。

第二,你申报工伤后 ,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到时会鉴定出你的伤残等级和停工留薪期时间,这是你要求公司赔偿的依据。

第三,如果你在停工留薪期回公司上班,那么是不能额外获得工资的(即在停工留薪期你不上班公司也应该发工资给你,你上了班公司也不会额外再付你一份工资) ,并且在停工留薪期你不上班公司也不能辞退你的。

第四,如果你停工留薪期已经过了,但确实伤情严重不能上班可以对停工留薪期进行二次鉴定的。

希望对你有用,有兴趣的记得点关注,法律知识不断更新


Lawyer曾


首先,工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劳动能力鉴定,赔偿根据鉴定结果计算,最后提起劳动仲裁索赔。其次,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并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

以上就是我对您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您!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


先去申报工伤。人社部门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如工伤医疗待遇和劳动能力鉴定后需要的护理费等)和用人单位承担(如接受治疗期间的工资和护理费等停工留薪期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承担工伤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既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也不依法承担工伤责任,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黄华社会保险实践者


给您一点小小的建议。

1.有没有签劳动合同?有没有购买社保?如果都有那往下看。

2.工伤认定,是否在社保局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伤,是否符合工伤条例标准。如果认定符合,请公司负责工伤处理的同事提交材料给社保局备案。遵医嘱休息,工伤期间工资按照合同基本工资发放。

3.符合工伤条例的,未发放工资你让直属领导咨询人事部处理,正常都是会发工资的,企业经营都是要符合劳动法的。

4.最后处理不了的话可以咨询劳动局,一切流程可走合理合法通道。


稻草人的默默


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就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吧。

楼主的问题描述不是太清楚,公司不给的工资是你受伤前该支付给你的工资还是受伤以后应该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呢?两个法律关系不尽相同,建议当面详询律师或者相关部门。无论是哪种情况,还是尽快着手,以免超过诉讼时效,造成不必要的的损失。


念善6


首先要弄清几个问题:一是您工伤后有无工伤认定。二是现在治疗是否完结,做没做伤残等级鉴定。三是你在职期间有无工伤保险或公司办的其他类似的商业保险。四是疫情以来你所在公司受没受影响,影响有多大,现在是否进入正常状态。我分别说一下:首先你的工伤必须有工伤认定才会被承认,并享受工伤待遇。二是你如果没做伤残等级鉴定,赔偿标准就无法认定,确定不了赔偿标准,赔偿就无法进行。三是如果有保险,相应赔偿由保险机构(公司)负责,没有保险的话,由用人单位赔偿。最后就是如果您所在公司尚未进入正常状态,可能办这些事都受影响。以上的事您必须弄清楚,该办的事如果没办就抓紧办。关于您讲的现在生活中的现实困难,可以找公司要一些钱来解决。如果确定有赔偿,那这钱算暂借也可以,总之要生存啊!如果公司方面现在不正常找不到人办事,那在你办社保前提下可去社保部门求助解决眼下困难。没有办社保,只能向社区民政部门求助了!不知说这些能否帮到您,供参考吧!


长金老者


可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只要你证据充分,仲裁委会很快裁决,判定公司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