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州男子飲酒後發生事故,竟想“瞞天過海”

3月26日6時20分,達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三大隊接到萬某慶報案稱,自己駕車在金龍大道將路中央的隔離護欄撞倒了。接報後執勤交警立即趕赴現場進行勘察。詢問事情經過時,民警發現駕駛員萬某慶神色慌張,回答問題前後矛盾,遂將萬某慶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調查。

懾於法律的威嚴,萬某慶終於交代,駕車發生事故的是自己的朋友李某,事後李某非常著急,央求自己頂替他,自己出於義氣就答應了。民警對萬某慶的行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根據萬某慶提供的線索,民警立即行動,在李某家中將李某抓獲。此時的李某渾身酒氣,民警將其帶回大隊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檢測結果為78mg/100ml,而李某在2017年曾因飲酒後駕車被處罰過,所以屬於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在大量的證據面前,李某不得不承認自己的違法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罰款1000元的處罰。同時,李某對毀損的隔離護欄也將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