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北京三中院首试“无人记录”庭审 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

3月2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首次尝试“无人记录”庭审方式。 截至目前,该院已有89件案件通过庭审录音录像方式进行记录。

就在一周前,三中院民三庭法官适用独任制在线审理了一件民事案件,不同的是整场庭审不见书记员记录的身影,而是通过录音录像代替传统书面笔录,实现庭审过程完整定格、全景呈现。

从书记员手写笔录、键盘录入到语音识别笔录,庭审记录方式不断换代升级,而书记员却一直“无法替代”。

传统庭审过程中,法官和诉讼参与人发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语速以便书记员准确记录;庭审后,诉讼参与人也要花费大量时间核对笔录;有时因笔录经总结归纳,可能记录不够全面、准确。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效能,北京三中院自2020年3月19日启动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的记录方式改革,施行以来,共有89件案件通过庭审录音录像方式进行记录,案件平均审理时长缩短46%。

据介绍,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记录不仅方便法官具象化地回顾庭审,最大化地为裁判提供依据,也通过对庭审过程的“全面、准确还原”促进庭审规范、提升审判效率,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那么,哪些案件可以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没有书面记录,该怎么查阅“笔录”?北青报采访了三中院相关负责人。

北青报:哪些案件可以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呢?

三中院:根据北京市三中院《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以二审民商事独任制案件为主适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记录。法官可根据案件情况采用庭审录音录像辅以庭审笔记的方式进行庭审记录,庭审笔记仅为法官办案参考,无需诉讼参与人签字,庭审内容以录音录像为准。

北青报:如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法官会提前告知当事人吗?

三中院:庭前准备时法官会询问诉讼参与人是否同意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发放《庭审记录方式告知确认书》,由诉讼参与人同意后签字确认;庭审开始后法官会再次对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进行当庭宣布,并确认诉讼参与人无异议。

北青报:如果庭审过程中有口误,还能修正已发表的意见吗?

答: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可及时纠正已发言内容;最后陈述前,法官会再次提示诉讼参与人是否需要补充或纠正已经录音录像的陈述。

北青报:没有书面记录,该怎么查阅“笔录”呢?

三中院:以庭审录音录像替代书面笔录的庭审原则上同步网上直播,诉讼参与人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查看庭审过程;如案件未进行网上直播,可在法院电子阅卷室观看庭审录像。

北青报.录像的存储安全吗?

三中院:构建“光盘存储、本地存储、备份存储、云存储”四位一体的存储方式,充分保障录音录像存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