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合同到期要退场,竟被索要俩月租金?商场负责人另有说法

邢台的来女士给我们打来求助热线说,她在红星美凯龙邢台中华商场租用商铺已经七八年了,这马上就要到期了,不想再续租了,商场却向她索要2个月的房租,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要求撤场,然后红星不同意,必须得让我交够两个月的房租,才能让我撤场。东西也不让我搬,我们是这个月的3月31号到期,我们不再续签,提前两个月我们需要填续约合同,包括交续约保证金之类的,我们没有签续约合同,也没有交保证金,证明我们已经不再续签。


那红星美凯龙为什么要让商户多交这2个月的房租呢?记者跟随来女士来到了商场的办公室。


续签保证金的缴纳代表了你对这个展位的优先续约权,不代表你可以不告知我离开,提前的告知义务要有清细的表达。我再明确一下这个态度是这样的,不是交2个月,而是在这经营,不是纯要人家两个月房租。

现在的问题就在于,你认为她没有提前两个月的申请 ?

对 是这样。

郑维苗说,商户撤场之前要提前两个月的书面告知,而来女士没有进行书面申请。那合同里面有没有这项说明呢?在合同中我们只看到有这样一条: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两个月进行书面通知。提前解除合同和续约到期是不是一个概念呢?我们咨询了律师。


比如你跟哪儿的劳动合同到期了,那就到期了直接走人就可以了,根本就不用提前履行任何的义务。而终止和解除是说还没有到期,我要走人,那我有义务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