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7名醉驾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为有效震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严历打击危险驾驶犯罪行为,12月10日下午,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刑事侦查大队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近日查获的7名醉驾犯罪嫌疑人采取集中刑事拘留措施。

据了解,经查除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外,7人均有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其中2人在高速公路上醉酒驾驶,行驶至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高速出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3人经河北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血样检测,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都超过了200mg/100ml;1人属于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1人曾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

“在家门口附近,没有几百米,觉着没事儿,结果被查了。”之前曾两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于某表示,前两次被处罚是10年前的事情,此次醉驾被查处当天他喝了3两白酒,当时存有侥幸心理,没找代驾。通过此次查处,于某才意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严重性:“我特别后悔,对家庭和孩子造成了特别大的影响,我得到了深刻的教训。同时,我也希望大家不要像我学习,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不要酒后驾驶。”

无证驾驶机动车又醉酒驾驶的靳某心情很低落。据靳某介绍,几年前驾驶证因故被注销。对于没有驾驶证还酒后驾驶,他表示当时存有侥幸心理,为此后悔不已。

据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孟宪跃介绍,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自主办案以来,只要具有从重情节的,一律采取刑事拘留。当天下午,7名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醉酒驾驶在道路交通管理中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对于醉酒驾驶我们一直严查严处。” 据孟宪跃介绍,由于管控和打击有力,石家庄市区因醉酒驾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的人数呈逐月下降的趋势,从7月的近400起下降到11月的200余起。

此外,孟宪跃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驶危害多,千万不要酒后驾驶,轻则面临罚款暂扣驾驶证的处罚,如果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醉酒驾驶机动车不但给当事者本人造成直接危害,更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的影响。在此提醒大家,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