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最高奖励100万元!30条新政打造十堰最美乡村

为统筹推动

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

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推进乡村产业、人才、生态

文化、组织全面振兴

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

结合张湾实际

日前,张湾区委区政府制定了

《张湾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激励机制(试行)》


30条新政打造最美乡村

单项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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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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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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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乡村人才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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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村人才技能培训。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下基层”活动,对参加农村实用技能培训的农民给予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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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青年人才返乡创新创业。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对 3-5年内创业成功的,提供 1-3 万元创业补贴和最高额度为 15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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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人才激励奖励。在推荐、选拔国家、省、市级优秀人才人选时,注重向长期在基层工作且业绩优异的农业科技人员、农村电商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乡村学校教师等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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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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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返乡下乡创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对大学生和在外成功人士创办的农村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每年可享受政府文化专项资金补贴 3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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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乡镇文化阵地建设。对乡镇文化阵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有地域文化特色,并且建立了以乡贤、志愿者、专家、社会组织机构为依托的乡村文化服务体系,受到区级以上表彰认定的乡镇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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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组建乡镇文化产业协会。对注册会员规模达 50 人以上,并且与乡村农家乐、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合作经常性开展乡村文化活动的,得到区级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3 万元。


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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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打造美丽乡村示范村。分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鼓励有条件的村申报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周期三年,区财政按照每村每年不低于 50 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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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生态村创建。对新获得国家、省、市级生态村荣誉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3 万元、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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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提升乡村大气环境质量。鼓励乡镇街道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根据全市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考评结果,对进入Ⅰ、Ⅱ区域排名前两名的乡镇街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3万元。


促进乡村组织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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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对面积不达标、服务功能不健全的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进行科学合理的提档升级,按新建 50 万、改扩建 20 万的标准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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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村级党组织工作经费。从 2019 年起逐年提高各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三年内从现有保障标准每村每年 7 万元提高至 1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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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村干部报酬自然增长机制。比照乡镇班子副职工资水平,建立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同步调整机制,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提高村副职干部工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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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村集体化解债务。鼓励村集体通过发展集体经济等多种方式自主化解村级债务,根据当年实际化解债务额度的 10%予以奖励。


本激励机制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张湾区乡村振兴战略

实施激励机制必将

带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

乡风文明、治理有效

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建设

张湾美丽乡村新画卷正在徐徐铺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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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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