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REITs的税究竟高在哪儿?举例说明



众所周知,国内已发行的REITs产品在交易结构、税负水平、运营方式收入来源、收益分配方式、募集范围等方面同真正意义上的“标准化REITs”相比仍具有一定差异,在定义上更偏向于“类REITs”产品。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税务问题。


下图为类REITs的常见交易结构,因为是进阶笔记,就不赘述了(需要详解的朋友可以后台留言交流)。今天我们以类REITs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为线索,把各个阶段涉及到的税种进行统一梳理,扒一扒国内类REITs的税到底高在哪儿?最后再用一个例子直观的表示一下。




类REITs的设立阶段,实质主要是资产重组的过程。一般来说,设立REITs 基金收购相关地产项目,主要有资产买卖和股权转让两种方式。



卖方(融资人)

增值税:资产买卖收入*9%(简易计税5%)增值税附加:增值额*12%土地增值税:资产增值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0%-60%)印花税:合同金额*0.0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5%


买方(SPV)

契税:资产交易金额*3%印花税:合同金额*0.05%



卖方(融资人)

印花税:合同金额*0.0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5%


买方(SPV)

印花税:合同金额*0.05%



持有运营阶段,主要涉及、SPV持有并运营资产和投资者参与分红两个方面:



增值税:租金收入*9%(简易计税5%)增值税附加:增值税额*12%印花税:租金收入*0.05%房产税:租金收入*12%(或资产估值*1.2%)土地使用税:资产建面*18元/㎡/年(大城市1.5元至30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2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 36 号)的相关规定,以封闭式基金为交易结构的类 REITs可免交增值税和所得税。


然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投资者所取得的非保本收益可免交增值税,若类REITs产品的债权属性突出,投资者可能需缴纳增值税,存在一定税务风险。



退出阶段的涉税情况主要与退出方式有关,一般存在转让基金份额、发行公募REITs产品、底层资产处置三种情况。



个人投资者: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企业投资者:就差价缴纳企业所得税卖方


暂无相关规定。


和设立阶段的资产转让或股权转让相同,不再赘述。



假定A公司持有一项不动产,建筑面积10万平米,初始成本20亿元,拟采用资产转让方式,以50亿元(不含增值税)价格转让给私募基金下的SPV项目公司。转让完成后,SPV持有运营该不动产。年租金3亿元(不含增值税),年运营费用约占租金收入8%,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40年。无借款等负债。






注:

① 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扣除基础存在差异,均采用简易处理。

② 土地增值税,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③ 运营期前几年(约前9年)的租金销项税额可以抵扣购买资产时的进项税额,故前9年不用实际缴纳增值税,年纳税额约0.6亿元,占年租金比重为20%。

④ 土地使用税暂按三级土地计算。

⑤ 40年这就到期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不再减扣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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