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当事人没做好安全措施工伤致残,用人单位需要负责或赔偿吗?

钟志善


这个是需要由劳动行政部门来认定的哦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疾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疾抚恤费或因工残疾补助费。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现在用工一般都需要购买五险,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所以根据行政部门认定加上保险部份,就算是工伤,由用人单位负责或者赔偿部份金额一般也是通过协调或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视情况严重程度赔偿。

但是前期还未认定的时候,用人单位处于人道主义还是同情原则都理应先承担起相应的医疗费用,后续再根据相关程序走就可以了。


十月九岁


肯定是!!!!!!!


李文全一一海浪奔流


用人单位必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