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不曾想对方竟一人分饰多角,被迫发生性关系,奈何越陷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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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石某某。

真的吗?快跟我说说啥情况。

好嘞,你可要仔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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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石某某在QQ上搜索附近的人加陌生女性为好友,并扮演女性角色A,告诉被害人发裸照可以赚五千元钱,谎称自己已经赚到了钱来欺骗利诱被害人,让被害人向其扮演的另一个男性角色B发送裸照,并谎称B很有钱,被害人信以为真,给石某某发送了自己的裸照。后石某某以拍的裸照不清晰,要求被害人手持身份证、银行卡拍摄高清且能够看到面部的裸照,被害人按要求再次拍摄手持身份证、可见面部的裸照发送给石某某,石某某则表示不满意也不给钱,继而以公开裸照、公开个人信息威胁被害人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并拍摄视频。

被害人因害怕被公开裸照,又找不到人拍视频,于是石某某趁机推荐了其扮演的另一个男性角色C的微信给被害人联系,称C愿意帮忙,在石某某的威胁下,在C的“好心帮助”下,被害人与石某某扮演的C发生了性关系并拍摄了视频,最后发送给石某某。

石某某看到视频后却不依不饶,再次以拍摄的视频不符合要求为由,威胁被害人按照其要求发送自我猥亵视频,否则公开被害人视频和裸照,让被害人颜面无存。被害人只得按照石某某的指令,并做出自我猥亵动作,通过拍摄视频的方式发送给石某某。可石某某仍不满意,威胁被害人继续发送被害人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视频,被害人无奈下只好继续与石某某扮演的C发生性关系,当被害人再次按石某某扮演男性角色B的要求发送视频后,石某某再次不满意,要求被害人给钱。

被害人身心疲惫,非常绝望又害怕,感觉自己越陷越深。无奈下只好向朋友借钱,最后被害人的朋友发现端倪,发现多个账号有可能均是同一人,被害人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在朋友帮助下报警。

看完是否大跌眼镜?这A、B、C竟然都是同一人。套路,统统都是套路!

这最开始发裸照不但没有拿到一分钱,反而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目前,多名女性受到伤害。

那么,我们来谈谈:

“他威胁我说要将我的裸照发到网上,我该怎么办?”

此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多以手机、电脑为载体,通过QQ、微信等社交软件伪造身份信息,以交友、发裸照可获利为名实施利诱,再以曝光裸照等言语恐吓威胁,与传统猥亵、强奸犯罪相比,这类案件借助虚拟网络对被害人实施侵害,其行为更具隐蔽性和广泛性,造成的社会危害性更大。

网络世界,往往最容易受伤害,犯罪嫌疑人就是利用被害人的害怕绝望,威胁、恐吓她们,所以女性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更不能轻易将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住址及照片等发布到网上或告诉陌生人,不能轻易相信陌生人。当然,若把聊天记录保存下来以保留证据就更重要。另外,更要学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现被骗、被威胁、被敲诈勒索,一定要向公安机关报警,及时止损。

检察官普法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的强奸罪。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文字|刘祺琦

图片|网络

编辑|陆钰贞子

审核|马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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