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7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老铁们,

知道开设赌场罪吗?

那可是比较严重的刑事犯罪哦。

可有时,你与犯罪之间只差一台打鱼机。

不信???

赶紧搬起凳子,嗑起瓜子,让月月姐跟你娓娓道来......

群众眼中的赌场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是这样?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or是这样?

哇!哇!纸醉金迷的生活,离我们好遥远......

but

在生活中,却有很多离我们很近,又影响到我们生活的赌博场所,它披着一层合法的“外衣”,实际上却干着非法的勾当,现在就让月月姐通过案例去一一识破它们吧!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案 例 一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1

案情摘要

2017年1月,王某来到张某所开的超市,与其商议摆放打鱼机在超市内供人玩耍,如能盈利,便五五分成,亏本则由王某自负。张某考虑再三答应了王某提议,随后王某便将一台六座打鱼机放置在张某超市内。至2018年3月案发时,二人共同盈利三万余元。

2017年6月,王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将一台六座打鱼机放置在桂某所开的超市,二人约定所得收入四六分成。至2018年3月,王、桂二人共获利四万六千余元。

今年3月,三人均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警方抓获。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吃瓜群众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你在逗我吗?街头巷尾的一些小超市中,总能看到打鱼机和老虎机,难道这些老板都犯法了?

莫急莫急,且听我一一道来!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月月姐

2

案情解析

本案所说的打鱼机,系一种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一般一台打鱼机可具有六至八座独立操作的单元,采取上分制,即现金1元等值于100分。玩家将钱交给老板,老板便将钱换算成分值冲进机位,此时玩家就可以在机位上开始游戏积分。当玩家结束游戏,便由老板将机位的分值进行统计,换算成人民币返还给玩家。

吃饼群众不禁要问了,这些打鱼机并不是超市老板购买,都是王某放在这些小超市里的,为什么老板也涉嫌开设赌场罪了呢?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本案中的两位超市老板,明知王某所提供的打鱼机系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仍然提供场所并参与盈利分成,违法所得达到5000元以上,故与王某构成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

案 例 二

官某在一小学附近(离小学仅有三百米)的店面中,以开粉店做掩护,为他人提供场所,进行押“九点半”的赌博活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平均每日有十余人在其店内押“九点半”,每局官某从中抽头渔利10-20元不等。2018年3月,警方一举查获该窝点。

“押九点半”的赌博活动,是一种用扑克牌押点数进行赌博的形式,其原本是一种益智类纸牌游戏,但本案中,赌博人员是用金钱下注押扑克牌点数,金额较大,且官某以盈利为目的,在学校附近提供赌博场所,供多人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涉嫌开设赌场罪。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法条链接: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向下滑动启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3、不以赌博罪论处的情形:

第九条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4、设置具有退币、退分、退钢珠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施设备,并以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作为奖品,或者以回购奖品方式给予他人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款物(以下简称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设置赌博机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一)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二)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三)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五)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六)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七)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八)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九)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检察官说法

赌博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是合法的,但在我国,无论是参与赌博的人员还是为赌博提供场所或为赌博场所进行管理、维护及收银等行为,都触犯法律。

作为新时代的公民,我们不能为营私利随意答应他人摆放赌博游戏机,更不能参与赌博或为赌博提供帮助,这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触犯了法律底线。让我们联合起来,勇敢地去检举揭发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而不懈努力!

本期普法结束,

我们下期见!

「以案释法」赌博的那些事儿……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