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及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让你少跑N趟社保局的参保登记指引。
一、个人社保登记核定
1、业务概述: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或因符合社保相关政策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和险种核定。
2、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3、报送材料
1) 身份证原件
2) 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 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 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原件
重要提示:缴费人办理社保费用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是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4、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社保简易登记核定→打印《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申请人签名确认
2)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扣费协议→税务机关受理并在《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盖章→灵活就业人员持协议书到银行签约→灵活就业人员将协议书其中一联交税务机关。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缴费登记
1、业务概述
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分配单位社保号;或对已注销社保缴费登记,并且税务登记状态为正常的无雇工个体户申请重新恢复社保缴费登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缴费登记的同时需进行单位缴费核定。
2、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申请缴纳管理规定》
3)《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3、报送资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原件
重要提示:缴费人办理社保费用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是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4、办理流程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进行缴费登记
本资料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宣传资料,本文只作概述转发,具体信息以广州市荔湾区税务局核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