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破产法》出台,债务人就能“万事大吉”?别想太多!

相信大家最近都在传议《个人破产法》,这里要给各位澄清一下,个人破产法目前并非传言所说的“即将出台”,而是处于提案状态。是否出台,还需经过立法机关的详细研讨。

与其同时,还有一种声音是:《个人破产法》出台了,老赖就可以以此为挡箭牌不用还钱了。

其实广大网网友的顾虑不无道理,实施《个人破产法》后,债务人如果资不抵债,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保护,债务可以得到一定的免除。

《个人破产法》出台,债务人就“万事大吉”了?

至少在表面上看来,个人破产制度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但实际上,并不是债务人申请了破产,就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个人申请破产后,除个人声誉受损外,生活也会受到极大限制。以美国的个人破产法律为例,个人破产首先要进行个人资产清算分配,破产人只能留下非常低标准的房产、汽车和低价值的生活用品,其余的资产要用来还债。清算分配之后,破产人才对剩余负债不再清偿。

在美国,当一个破产人并不是什么好事。因为破产后就你是一个失信人员,不但消费受限、找工作基本被拒,想要回归正常生活简直是无稽之谈。而且,即使破产了欠政府的钱也不能免除,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所需要的民事赔偿等也不可以,直接从根本上杜绝了利用个人破产来逃避责任的现象。

为什么我国现阶段还未有《个人破产法》?

通过美国的案例可见,个人破产的可行性是建立在一个国家的信用体系非常完善的基础上的。我国的征信体系,目前只能说是“较为完善”,还未能对一个人的财产情况“知根知底”。

打个比方:一个人有一百万,可他就是不还几万元的债,谁也无法摸清他的家底。通过假离婚、假死亡或其他转移资产的方式让自己“名下无资产”的案例比比皆是。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有人利用破产程序逃债的问题。

其次,还涉及到我国个人信用的行为方式。中国人的个人信用行为方式更多地讲究关系学,就是俗称“人情”。拿民间借贷来说,很多人都会碍于人情关系借条都不打,导致在后来的借贷纠纷中处于不利位置。这时候再来一个“个人破产”,遇到老赖就更是“血本无归”了。

因此,在个人信用体系未完善之前,立法部门对个人破产法的搁置不无道理。

《个人破产法》是否有出台的必要?

有必要,并且会随着个人信用体系的逐步完善加快出台的步伐。

设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保护那些诚信的债务人,使他们不至于因一时的商业失败或个人财务的混乱而走向极端。给予他们基本生存的空间,并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使生活重新开始,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方面有积极意义。

毕竟,狗急跳墙。社会动荡对于民生而言,并不是什么好事。

对于个人破产制度,你有什么好看法吗?欢迎留下你的精彩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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