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19年度薪酬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16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生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长期激励三部分构成。基本薪酬结合岗位职责和基本履职情况,按月支付。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业绩和节能环保效果等挂钩,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统算兑付。长期激励目前尚未实施。

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同意将内部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标准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内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标准如下表:

注:1、上表披露薪酬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全部应发税前薪酬,包含递延到以后年度发放的绩效薪酬,不含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薪酬。

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在公司或者子公司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薪酬。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刘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刘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3日收到公司监事左素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左素清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2019年5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任慧娟女士为公司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备查文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