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77,761,978.04元(母公司报表,下同),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776,197.8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90,866,985.42元,减2018年度现金分红48,640,000.00元,2019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02,212,765.6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992万元,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合规性。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具备合理、可行性。

(三)利润分配审议情况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