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前夫不让看孩子,拒绝我和孩子的任何接触,该怎么办?

秦潇铭


《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在不影响孩子生活和学习的前提下,父或母是有权利探视子女,只是要经过抚养方同意。

不知道你的前夫为什么不让你看望孩子,只要你是正当的要求,你拥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女人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四川宝妈爱生活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父和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还补充了一点: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的权利。请您对照以上条例,行使自己的探视权。


曦阳Zzz


如果是与对方无法协商的情况,可以先向对方居住地的妇女联合会、区调解中心申请介入调解,协商探望孩子的方式。经调解后仍然不予以配合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的权利,如果一方不予以配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作出警告、罚款和拘留的决定,由法律切实保护探望权的行使。

无论离婚与否,孩子都不是报复对方的工具,有爱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孩子是无辜的,千万不要让孩子成为婚姻中最大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