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吃一塹,長一智”
可就有人屢教不改
不到半月,在同一地點
被同一民警兩次查出酒駕
4月26日晚,紫貞警務平臺
在臥龍大道與中原西路交會處
設卡開展酒醉駕等交通違法查處行動
21時15分許
一輛麵包車從臥龍大道迎面駛來
剛走近車輛
駕駛員一看到民警,馬上低頭認錯
“對不起,我錯了,我錯了!”
“咋又是你,我們還真是有緣”
原來,該駕駛員姓羅
4月14日晚上
平臺民警在該路段開展酒醉駕查處時
羅某駕駛這輛麵包車在這個路口
被查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熟人”相遇,羅某也非常配合民警
經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61mg/100ml
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羅某持A2駕駛證
第一次酒駕被查處後
被處以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
且駕駛證被降級處理的處罰
時隔12天再次被查
因駕照還處於暫扣期間
羅某屬於無證駕駛
他除了受記分、罰款處罰外
還要受到駕照吊銷、行政拘留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