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伏尔泰说神圣罗马帝国是 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

问丨上次看了你们关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内容,很自然的想到了伏尔泰最著名的那句话“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既然神圣罗马在欧洲历史上能够存在那么久,而且在不少时候还是有很大实力的。那么伏尔泰为什么会说出这种奇怪的话?

为什么伏尔泰说神圣罗马帝国是 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

伏尔泰原文的真实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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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尔泰 启蒙时代的重要思想家

应当说,伏尔泰这句名言对许多历史爱好者产生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在他们看来,“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就是神圣罗马帝国历史的全部。

更加糟糕的是,有些人甚至连伏尔泰的原文都没看过,就不假思索地将这句话奉为圭臬。甚至以此为依据,将神圣罗马帝国贬低得一文不值。这种简单粗暴的读史态度,是非常不可取的。

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发展远非只言片语可以概括,伏尔泰的这句话也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要想正确认识这句话的含义,需要我们结合伏尔泰的原文、原书的写作背景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进行综合分析。

伏尔泰的这句名言,出自他的著作《风俗论》第七十章。原句如下:这个国家过去称为神圣罗马帝国,现在还是这样称呼,但它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罗马的,更不是什么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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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最大版图

若我们结合第七十章的前半部分进行阅读便不难发现,伏尔泰的观点其实是:在巴伐利亚的路易(1328-1347年的神圣罗马皇帝,称路易四世)统治末期,神圣罗马帝国才变得名不副实。而查理四世于1356年所颁布的《金玺诏书》由于强化了选侯权力,使得选侯们得以利用这些权力反对查理四世之子。最终导致皇帝的尊号本身在当时并没有实际权力。

另外,由于神圣罗马帝国丧失了在意大利的领地,失去对罗马教廷的控制等事实,也导致皇帝权威屈居于教宗之下,因此变得名不副实。

因此,伏尔泰的本意其实是:在路易四世和查理四世统治时期,神圣罗马帝国是一个“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的政治体。14世纪以前的神圣罗马帝国历史则显然不适用于这一评价。

伏尔泰虽然在这里否定了神圣罗马帝国的“帝国”属性,但他在《风俗论》第70章之后的章节中仍然使用“德意志帝国”这一称呼。如第120章标题为“15世纪和16世纪的德国和德意志帝国”。

在叙述神圣罗马帝国的早期历史时,伏尔泰也将其称为帝国,也多次提及它与罗马教廷和罗马帝国的联系。总之,伏尔泰在书中并未否定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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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皇帝路易四世的雕像

此外,我们还应考虑到伏尔泰的个人属性和时代背景。受历史上法兰西与德意志的世仇观念影响,伏尔泰不可避免地会对德意志产生偏见,由此导致他在叙述德意志史时产生偏差。

作为启蒙主义者,伏尔泰对中世纪历史采取完全否定的态度,认为这个“黑暗时代”毫无可取之处。作为中世纪欧洲重要政治体的神圣罗马帝国,也自然不会获得他的肯定。

在伏尔泰的笔下,中世纪是一个思想混乱、愚昧无知、战乱频仍、民不聊生的时代,中世纪的雕刻、艺术、音乐、文学则更是毫无可取之处。考虑到伏尔泰在写作《风俗论》时对中世纪的否定态度和预设立场,他对中世纪历史的评价很难说是客观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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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蒙时代的法国文化沙龙

神圣罗马帝国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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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与七大帝选侯的纹章

要想理解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我们可以从构成神圣罗马帝国的三要素

——君权神圣、罗马传统和皇帝头衔进行分析。由此,我们也将可以了解神圣罗马帝国是否真的名不副实。

神圣罗马帝国的国名中最初并没有“神圣”二字,“神圣罗马帝国”这一称呼直到1157年腓特烈•巴巴罗萨统治时期才首次出现。1512年的《科隆帝国敕令》则将帝国改称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一直沿用到了1806年。因此,从名号的角度来说,欧洲历史上确实存在过一个名为神圣罗马帝国的政治体。

在欧洲中世纪历史中,国王在加冕式上都需要大主教为其施行涂油礼。加冕涂油礼不仅象征着国王与教会的联合,同时也表明了国王的统治合法性。由此也产生了君权神圣的观念,这就是神圣要素的来源。

按照惯例,神圣罗马皇帝加冕时需要罗马教宗为其进行涂油礼,以此赋予皇帝统治合法性。从查理曼加冕到哈布斯堡的查理五世之间,数十位神圣罗马皇帝中,只有路易四世一人未经教宗加冕涂油(他是从罗马贵族斯齐亚拉•科伦纳获得的皇帝头衔)。绝大多数皇帝均经过教宗加冕涂油礼,具备统治合法性,符合君权神圣的基本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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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加冕

教宗涂油加冕的惯例止于查理五世,因为当时皇帝位置已被哈布斯堡家族垄断,选侯的实际作用几乎消失。因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就成为了奥地利-德意志统治者的一般称号。从仪式角度来说,962-1530年间的神圣罗马皇帝无疑是“神圣”的。

再看罗马传统和皇帝头衔两大要素。顾名思义,这两方面主要强调的是神圣罗马帝国与西部罗马帝国在政治上的继承关系。神圣罗马皇帝的全称为“蒙上帝恩典的罗马皇帝,永恒的奥古斯都”。公元800年加冕的查理曼的头衔即是“蒙上帝加冕的最尊贵的奥古斯都,平和而伟大的皇帝,罗马帝国的统治者”。之后的历代皇帝称号也都包含了这些要素。

查理曼的头衔之所以沿用罗马一词,实际上表明了神圣罗马皇帝作为西罗马皇帝合法继承者的身份。查理曼的皇帝头衔也得到了拜占庭东罗马帝国的承认。从罗马皇帝产生的三大要素——军队支持、民众拥戴、教会认可来看,神圣罗马皇帝的权力也是完全合法的。

另外,神圣罗马帝国在宗教、文化等方面也深受罗马传统影响。比如皇帝常常聘用熟悉罗马法律的教士管理行政事务、以拉丁语作为官方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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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年《金玺诏书》的颁布者——查理四世

从统治实权角度来说,神圣罗马帝国在建立后的近300年内还是算得上名副其实。在萨克森王朝(919-1024年)、法兰克尼亚王朝(1024-1125年)和霍亨斯陶芬王朝(1138-1250年)期间,神圣罗马皇帝仍然保有政治实权,能够较为有效地控制国内诸侯。在腓特烈•巴巴罗萨和腓特烈二世统治时期,也堪称神圣罗马帝国的鼎盛时期。

然而,从霍亨斯陶芬王朝后期开始,皇帝和教廷之争使历代皇帝不断干预意大利事务,对意大利事务的过度干预也导致了神圣罗马帝国的衰落。对意大利的战争不仅消耗了国力,同时也削弱了皇帝对德意志本土诸侯的控制力,加剧了帝国主要统治区域——德意志和意大利之间的分离倾向。

霍亨斯陶芬王朝终结之后,日渐强大的德意志诸侯对皇帝的认同感不断下降,导致皇帝无法控制地方力量。从萨克森王朝开始的世袭制度逐渐被选举制度取代,帝国开始变得有名无实。

1356年《金玺诏书》的颁布,从法律上摆脱了教宗对皇帝选举的干预,使帝国逐渐转变为松散的政治邦联。1618-1648年的三十年战争则加剧了帝国的分裂,消除了皇帝重建中央集权的一切可能。1756-1763年的七年战争之后,神圣罗马皇帝彻底成为政治傀儡,连名义上的最高权威都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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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五世开始 神罗皇帝成为家族垄断

综上所述,伏尔泰的这句名言“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并不适用于概括整个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从统治实权角度来说,伏尔泰的这一评价仅适用于描述《金玺诏书》颁布后的神圣罗马帝国。而从君权神圣、罗马传统和皇帝头衔三大要素来看,神圣罗马帝国无疑符合西部罗马帝国继承者的身份,皇帝具有正当的统治合法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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