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叫書法創作?

嘛叫創作?創作是嘛?這似乎是一個比較忽悠人的話題。

很多人會臨摹了,就考慮自己創作了。但往往聽了很多有關創作的講座、文章、賞析之後就更加迷茫了,甚至不敢動手寫了。

其實,古代沒有“創作”這個詞兒!我覺得吧,書法,在古代就是寫毛筆字,頂多古人會有所講究,會加入一點小技巧。但是古人寫毛筆字不會弄得跟今天的書法家是----裁紙、拼接、染色、構圖、打草稿。古代沒有書法展覽,甚至懸掛書法作品都是從明朝開始的(好像,沒有具體考證過,不過據說宋代有書法屏風了,或許那也算書法展示了吧。)在此之前,書法僅僅以手札、卷、冊形式存在,“軸”這種形式出現的比較晚。

現代人,因為在民國後期把國外的展賣會引入到國內,於是逐漸有了展覽的雛形。因為展覽,當代書法開始提出了“創作”,這無疑也是從文學和西洋美術引進來的一個概念。今人,為了研究古人的作品,引入了很多概念和理論,諸如:空間、空間風格、對比、構成等。面對這些,我們想一下,這些詞語王羲之、顏真卿可能都沒聽過,所以他們創作的時候怎麼會把這些考慮進去呢!

可話又說回來,今天的創作理論分析,還是很有道理的,為什麼?

第一,古人作品中的妙處,不一定真如現代人分析的那樣考慮周全、講究那麼多。試想一下,你要創作一幅作品,頭腦中有n多想法---字的空間線條和矛盾的對比與衝突、行氣與空間的風格、交叉、揖讓、錯落。。。。這些東西一旦產生,你說你還能寫好一張字嗎?束縛太多會讓你手忙腳亂的。可古人作品中,經過分析真的包含了那些因素啊,是的。我理解,那是古人平時的訓練中,嚴格的注意了這些因素,所以習慣成了自然。

第二,今人對書法作品創作分析出來的那些妙處,都是有針對性的。把好的地方提煉出來,隨之命名。魯迅說“咱們家院裡有兩棵樹,一顆是槐樹,另一顆也是槐樹。”這要換我寫作文,估計over了。但魯迅寫了,就有很多理論家捧臭腳、瞎分析,最後成了一種文學手法。

我覺得,古人寫字有一定的要求和規範原則,但更多的是信筆揮灑,所以他們的作品中透著自然的美感。今天,我們看到的歷代手札(其實明以前的傳世作品基本都是手札,明開始才有書法家抄寫古人詩詞歌賦的內容)就是古人信筆寫寫的日常實用書寫。

對於我們今天的創作而言,通過臨摹,先從“集古字”開始,根據臨摹掌握和學到的古人用筆方法和結子方法,結合自己對漢字筆畫和結構的審美理解,信筆寫毛筆字,這何嘗不是創作呢?!

如果,下筆之前就開始刻意考慮怎麼寫、怎麼安排,這種創作必然“做”的痕跡太強,這也似乎失去了用毛筆書寫的“自然”美感。尤其是現在的書法創作,基本都是圍繞國展為核心,甚至為了一張作品,反覆書寫、反覆調整、反覆試驗、反覆重複,這和搞畢業設計也沒什麼區別了,這也就和做一件工藝品區別不大了(這哪是寫毛筆字啊,這是非要把鐵杵磨成針啊!)。園林永遠不是自然景觀,書法的創作似乎也是這個道理。

有個老書法家說過:“嘛叫創作?當你寫完一卡車宣紙就會創作了。”我想,這句話的核心就是----通過量的積累,才能達到“得意忘形”的境界,才會達到“心手雙暢、物我兩忘”的境界,那時候隨手寫出來的毛筆字就是創作。

所以,我理解的創作是沒有固定模式的,自然+功力=好的創作(作品)。

嘛叫書法創作?

天下第一行書《蘭亭序》不過就是王羲之他們那個幾個喝酒之後寫的一個作文草稿,天下第二行書也不過就是顏真卿祭奠他侄子的一篇悼詞而已,那種心情下,他還有心思賣弄筆墨技巧?而王鐸那幾百篇詩稿,並沒想著給今人做字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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