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塗畘悳
再來回顧一次謠言吧,你覺得是謠言嗎?
毛琳Michael
這段話裡,的確有一部分是謠言,包括老闆娘現在扶長女對抗長子、陸奇站錯了隊覺得不好意思,還有陸奇說服不了李彥宏,跟他的價值觀不符,所以走了。但是如果說李彥宏又帥又聰明,有錢又有權力,對他表示好感的年輕漂亮的女孩相信是海量的,而Robin還能這麼多年一直對婚姻忠貞不二,這種反人性的說法,我是不相信的。但是這裡面很多話明顯是把資本家的智商簡單化,實在可笑。
一、老闆娘現在扶長女對抗長子
馬東敏什麼都不用做都可以,Robin也沒法轉移股票資產啊,因為這些資產是他們通過註冊地維珍群島的 Handsome Rewards Ltd. 控股公司持有的。
二、陸奇站錯了隊覺得不好意思
Robin撕破了臉要離婚?那麼他持有的558萬股股票,要分給馬東敏多少?馬東敏現有167.7萬股,再加上279萬股,成了標準的投票權最高的大股東,Robin腦子壞了才會撕破臉花幾百億美元離婚吧?真當資本家傻麼?
三、陸奇說服不了李彥宏,跟他的價值觀不符,所以走了
互聯網金融就更逗了,國家一直要求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早就要求對互聯網金融、小額貸款等加強監管,這也不會導致陸奇跟李彥宏的價值觀衝突啊。
儘管我還是不相信Robin功成名就14年來,一直守身如玉;但我還是堅信這段話明顯是造謠。然而——
任易
針對個人的不實信息,公司出面闢謠,確實會讓人誤解。
否則,當事人未出面闢謠,其他人越俎代庖,明顯不合適。
關於個人信息方面的闢謠或澄清,公司出面似乎有點越位。
畢竟,個人行為與公司行為無關,個人生活不等於公司經營行為。
很容易越解釋越解釋不清,不知道這個公司闢謠有無徵求過內部法務的意見。
反應及時做到了,闢謠主體適當性卻有點模糊。
不過,散播不實信息的,如查證屬實,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李俊慧
根據2012年的財報李彥宏持股558萬股,投票權為52.22%;馬東敏持股167.7萬股,投票權為15.95%。但是根據百度2005年報披露,李彥宏已經宣佈對妻子持股部分放棄擁有權(1,676,667 Class B ordinary shares held by Melissa Ma, Mr. Li’s wife, of which Mr. Li disclaims beneficial ownership)也就是說李彥宏持有的558萬股百度普通股為李彥宏馬東敏夫妻共有的財產,如果沒有其他特殊協議的話,這部分股份李彥宏和馬東敏應該是各佔一半的;但是,馬東敏的167.7萬份B類股(代表15.95%投票權),李彥宏是沒有權益的。
萌哈科技
那麼這個新聞為什麼瞬間點燃了整個網絡呢?首先當然是霸道高富帥總裁的私生活總是吃瓜群眾喜聞樂見的,再疊加陸奇突然離職的熱點,自然是火上澆油,不過呢,我認為最最重要的是一點還是:
鹹魚學院
這不是在闢謠,更不是公關,這是惹事的節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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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昱
面對這個話題,我腦海裡首先想到的一句話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最後寫上兩句,“行得端,走得正”,“紙包不住火,瞞得過初一,瞞不過十五”。
我為科技狂
2、現在互聯網傳播真的是太可怕了。
一則聯想被剔除出恆生50的消息,一家公司的業績本來就有漲有落,但被誇大處理之後其破壞力是驚人的。然後把兩年前的信息挖出來了,然後又上升到是否賣國的綱線來。最後,網友又都說,其實我們吐槽的是聯想產品不行,是聯想管理有問題。
每個人都有它的弱點,公司也不例外,在互聯網上拿給“全體”網民去烤,是一件無法想象的糟糕事件。
我只能說,恐怖,真是太恐怖了。
3、一般而言,人們總是傾向於相信謠言,這可能是人類的天性吧。人們也喜歡傳播八卦,這是人類的無聊之處吧。對他人私生活大加討論,真的是不必要。
企業如何能避免類似的全盤起底式質疑,會是未來大企業公關的重要研究課題。這時,什麼權威人物發聲,什麼權威媒體發聲,或者官方申明,統統失去了效用。
也許是一種轉移吧,眼球的轉移,興趣點的轉移,亢奮和不公平心態的轉移。
這是一股破壞力量,但同時又是無法禁止的力量。試想,如果對企業家,對公開企業的討論也被禁止,那有會是一個多麼廣泛的範圍呢。
但如果不禁止呢,不禁止的話,以訛傳訛怎麼辦?不斷轉換焦點的挖底行動怎麼辦?
在互聯網上怎麼探討?怎樣不避免群體盲目激憤?是一個很嚴肅的話題。
財經作家邱恆明
三,闢謠的速度也比較慢,大概在持續一天時間後才介入,可能是大公司流程比較長?
@百度:有人質疑截圖沒有打馬賽克的問題。如果不附截圖,就要在正文裡重複,不然闢什麼謠呢。如果要對截圖打碼,大家反而去搜,一樣會知道。既然是闢謠,那就坦坦蕩蕩的直面謠言,並且予以回擊追究到底,這就是我們的態度。掩耳盜鈴不是這屆百度公關的風格,望周知。
閆躍龍
其實幾年前,李彥宏先生就回答了這個問題了;
中國人隱私沒有那麼敏感,也願意用隱私換區便利---李彥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