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新機構首次開會,對各級領導提要求

昨天(5月23日)的新聞聯播透露了一條重磅消息,新組建的中央審計委員會召開了第一次會議。

作為委員會主任,習近平主持召開了此次會議並講話,其中,乾貨很多。

中央新機構首次開會,對各級領導提要求

首次會議說了啥?

習近平強調,中央審計委員會要強化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

要拓展審計監督廣度和深度,消除監督盲區,加大對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力度,地方各級黨委要加強對本地區審計工作的領導。

習近平強調,要深化審計制度改革:

要堅持科技強審,加強審計信息化建設;

要加強對全國審計工作的領導,加快形成審計工作全國一盤棋;

要加強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增強審計監督合力。

習近平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積極配合審計工作:

要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同本單位本系統履行職責相關的資料和電子數據,不得制定限制向審計機關提供資料和電子數據的規定,已經制定的要堅決廢止。(這裡政知君需要多說一句,這裡不難看出中央對於審計工作的信息化格外重視。上文中,提到強調深化審計制度改革時,習近平還指出要堅持科技強審,加強審計信息化建設。)

此外,會議還通過若干文件:

《中央審計委員會工作規則》

《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

《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

《2018年省部級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及自然資源資產離任(任中)審計計劃》

中央審計委員會保障審計獨立性

不瞭解審計工作的讀者可能很容易被弄迷糊,既然已經建設有審計機關並且發揮了很好作用的情況下,為何又要新組建這樣一個委員會?

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弄清楚這個機構的職責和意義。《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是這樣表述的:

為加強黨中央對審計工作的領導,構建集中統一、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更好發揮審計監督作用,組建中央審計委員會,作為黨中央決策議事協調機構。

其主要職責是:

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在審計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方針政策,審議審計監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審議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支出情況審計報告,審議決策審計監督其他重大事項等。

此外,中央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審計署。

審計全覆蓋,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落實情況,以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實行全面審計監督,涉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分配、管理和使用的全部環節。

“長期以來,審計監督任務繁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較突出,這是導致審計監督覆蓋面不足的主要原因,並影響了國家審計監督的有效性。”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向媒體分析稱。

高培勇表示,中央審計委員會的職責定位,將強化黨對審計監督重大事項的領導,從而起到貫通黨內監督、審計監督與其他監督的作用,有助於解決原有審計監督覆蓋範圍過窄、監督獨立性權威性不夠強、體制機制不暢等突出問題,從而增強監督合力。

此外,南京審計科學研究院院長鄭石橋分析稱,現行體制下,黨委對審計工作的領導僅限於領導幹部相關的審計,並未體現黨對審計工作的全面領導。而中央審計委員會的組建,在世界範圍內開創了黨領導審計工作的先河,是審計體制的創新。

審計35年大事記

“審計機關成立30多年來,在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為促進黨中央令行禁止、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動全面深化改革、促進依法治國、推進廉政建設等作出了重要貢獻。”

最後,政知君帶大家來盤點一下,35年來的審計工作“大事記”:

  • 1982年,憲法確立審計監督制度;

  • 1983年,審計署成立;

  • 1986年,第一批特派辦成立;

  • 1994年,審計法頒佈;

  • 1996年,首次向人大報告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 1999年,確立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 2000年,“八不準”審計紀律實行;

  • 2002年,“金審工程”一期啟動;

  • 2003年,第一份審計結果公告“非典”審計情況公佈;

  • 2008年,汶川地震救災款物全程跟蹤審計;

  • 2009年,審計署第一份聯合國審計報告發布;

  • 2011年,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

  • 2013年,中國審計長擔任世界審計組織理事會主席;

  • 2014年,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

  • 2017年,中辦國辦印發文件深化國企國資審計監督;

  • 2017年,領導幹部自然資產資源離任審計規定出臺;

  • 2018年,中央審計委員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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