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國務院提製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首次!國務院提製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還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住房租賃等方面

5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對外發布了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包括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13件,擬製定、修訂的行政法規42件。此外,還有一些擬完成的其他立法項目。

今年,國務院將推動哪些法律法規逐步落地?又有哪些事關社會民生的新立法項目首次進入大眾視野?對此,《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進行了梳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立法工作計劃中,首次提出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並明確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四個部門共同起草。

進一步完善消費維權法律體系

在此次公佈的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中,出現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的身影,並明確其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起草。

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中曾建議,國務院出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實施條例,對法律確定的遠程購物無理由退貨、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懲罰性賠償、個人信息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重要制度進行細化補充,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

隨後,相關工作一直在有序推動:2016年11月,原國務院法制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送審稿)》並公開徵求意見;2018年7月召開的全國市場監管工作座談會也明確,要完善市場監管制度規則。健全市場監管法律制度,做好法律法規的立改廢工作,重點抓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等的制修訂工作。

在去年12月舉行的一場活動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監司司長梁艾福也表示,在頂層設計上,正配合其他部門起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有了完善的法律法規,才能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提供完備的法律依據。

住房租賃條例將保障租期穩定

此次立法工作計劃中,還出現了由住建部起草的住房租賃條例、城鎮住房保障條例等多項與居民住房密切相關的立法項目。

2018年10月,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了制定住房租賃條例等一系列住房領域的法規。

方案指出,鼓勵有條件的城市結合實際探索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多渠道解決群眾住房問題。加快出臺城鎮住房保障條例、住房租賃條例和住房銷售管理條例。建立健全房地產信息發佈機制,加強輿論引導,穩定市場預期。

擬製定的住房租賃條例將包括哪些內容?記者注意到,2017年7月,住建部有關負責人曾表示,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擬製定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

近幾年來,新興金融機構開始興起,消費金融、汽車金融、小貸公司……這類組織在滿足實際需求的同時,也產生了不少問題,如違規設立“資金池”、放貸利息過高等。

此前,專門用來規範和指導小額貸款公司等行業發展的規範性文件,只有《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由於其法律層級不足,部分內容已經過時,為對相關領域進行有效規範,制定專門的行政法規就顯得尤為重要。

今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召開的金融法治工作會議提出,加快推動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等履職相關重點立法。此次發佈的立法工作計劃,也再次明確擬製定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

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將出爐

目前,我國超過30個城市擁有自己的軌道交通系統。日漸普及的城市公共交通應該怎麼管?此次發佈的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明確,將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由交通運輸部負責起草。

而近一段時間,這部條例的“真容”也正在向全社會公佈。正在公示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規定,乘客不得在城市公共交通車輛、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內飲酒、吸菸、亂扔廢棄物或者從事其他不文明行為。禁止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物品進站、乘車。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從事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檢查的單位、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入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的人員、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拒不接受安全檢查的,應當拒絕其進站、乘車;強行進入車站或者擾亂安全檢查秩序,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

首次出現“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記者注意到,在此次立法工作計劃中,首次提出制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並明確由國家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四個部門共同起草。

從地方的立法實踐上看,目前,已有不少省份正在推進地方性營商環境法規的制定工作。2019年1月18日,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了《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條例明確,將重點清理整治“新官不理舊賬”、不作為、亂作為、懶政怠政等問題,彰顯了黑龍江省重塑營商環境的信心和決心。

2019年2月19日,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就《山東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立法工作召開了座談會,積極推動加快該條例起草工作。據悉,該條例準備於2019年11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

與此同時,遼寧、吉林、河北、陝西等地在更早時間制定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努力從法治層面打造良好營商環境,為中外企業平等競爭、蓬勃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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