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軍人也發獎金,這樣落實,你支持嗎?!

作者|軍路籤約作者 廣山緣

假如軍人也發獎金,這樣落實,你支持嗎?!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激勵廣大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明確提出“實施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完善公務員獎金制度”,這對公務員隊伍來說絕對是個好消息。

轉業到地方上班後,我也領到了一筆年終獎金:省級文明單位文明獎金。回想以前在部隊服役時是沒有年終獎金的。於是,我就有了一個期待,現役軍人能否也像地方公務員一樣建立獎金制度呢?如果可行,發什麼,怎麼發,下面我們不妨逐一分析探討一下。

發什麼獎金?

結合部隊的實際,筆者建議可以發放兩類獎金:

一是文明單位獎金。軍隊和武警部隊各級機關和基層單位納入駐地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系列,參加各級文明單位評選,領取相應級別的文明單位獎金。

二是國防貢獻獎金。根據軍人職業的特殊性,設立國防貢獻獎金,每年年底或翌年一月份發放給全軍(含武警部隊)官兵。

對獎金的基本考慮:

第一,軍隊參評文明單位實至名歸。眾所周知,我軍歷來高度重視精神文明建設,建軍九十多年來先後湧現出一大批英模單位和先進個人,留下了許多可歌可泣的先進事蹟,是一支具有光榮革命傳統的人民軍隊。

2009年,由中央相關部門聯合評選出的“100位為新中國成立作出突出貢獻的英雄模範人物”中,大多數是軍人或者曾經是軍人;在“100位新中國成立以來感動中國人物”中,軍人所佔比例達到20%之多。

歷史和實踐證明,無論是戰爭年代還是和平時期,人民軍隊在精神文明建設方面一直走在全社會前列,立起了新時代軍人的好樣子,是一支威武文明之師。因此,軍隊和武警部隊參加地方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和文明單位評選,實至名歸,不能缺席。

從操作層面看,地方各級開展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已經有較長一段時間了,從文明城市到從文明村鎮再到文明單位,都有一套比較完整的文明單位測評體系和操作方法。建議可以旅(團)級機關為基準單位,其直屬機構和所屬基層單位採取捆綁式參加的方法進行,統一由省軍區系統各級牽頭協調納入駐地文明創建活動系列,爭創文明單位。

第二,設立國防貢獻獎金理由充分。從軍隊擔負的使命任務看,一代又一代革命軍人在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事業中作出了巨大犧牲和突出貢獻。無論是在雪域高原,還是在海島邊疆,無論是在深山密林,還是在城市鄉村,時時刻刻都有軍人在為祖國守衛邊關,為人民守護安寧。無論是抗震救災、抗洪搶險、遠洋護航,還是扶貧幫困、助學興教、醫療扶持,哪裡有危險,哪裡有需要,哪裡就有人民子弟兵的身影。一代又一代革命軍人遠離家鄉,遠離親友,為保衛祖國、保衛人民揮灑青春和熱血,有的長期無法和親人團聚,有的身體受到傷病困擾,有的甚至付出寶貴的生命,為軍人設立國防貢獻獎金,理由充分,實有必要。

今年兩會期間,一些軍隊人大代表提出了完善軍人福利制度,增強軍人榮譽感的意見建議,反映了廣大官兵的呼聲。5月1日起剛施行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也明確了獎勵原則,與之前相比,增加了“注重發揮物質獎勵的激勵作用”這樣一句話。如果能設立國防貢獻獎金,不僅契合了新條令的精神,而且能從一個側面體現出軍人這個特殊群體所作貢獻的價值,讓軍隊改革的成果更多惠及官兵,增強獲得感和自豪感。

第三,建立軍地銜接的獎金制度條件具備。地方自2006年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改革以來的,工資結構和津補貼制度逐步在規範在完善,部隊也是從2006年開始比較大幅度地提高工資的。比如,軍官的工資結構經過幾年的逐步調整,從原來比較單一的基礎工資、軍齡工資、職務工資、軍銜工資到後來增加了工作津貼、生活津貼,加上1999年開始為軍官、士官建立了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賬戶,2014年10月建立的軍人職業年金賬戶,工資結構越來越完善,較好地實現了軍地接軌。

目前,軍隊人員與地方人員的主要差別在於沒有建立獎金制度,如果能設立文明單位獎金和國防貢獻獎金填補這一空白就更好了。從軍地銜接的角度看,沒有太多的機制障礙。據瞭解,部分武警邊防、消防部隊之前就有參加地方文明單位評選,發放文明單位獎金,有相關做法可學習參照。國防貢獻獎金則是由軍隊自行發放,無需協調地方。

假如軍人也發獎金,該怎麼發?

發放對象:

①文明單位獎金按照“誰參評、誰享受”的原則,所在部隊在參加駐地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經地方黨委政府命名錶彰為相應級別的文明單位後,該部隊官兵(含文職人員)為獎金髮放對象。

需要指出的是,文明單位實行逐級晉升原則和年度複查動態管理,三年一屆,每年複查合格方可繼續享受相關政策。 ②國防貢獻獎金的發放對象為全軍和武警部隊官兵(含文職人員)。

發放標準:①文明單位獎金依據部隊所在地縣級以上文明委(辦)出臺的文件規定發放。比如,江西省文明委規定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的獎勵額度:機關不超過兩個月的基本工資加規範後的津貼補貼之和,事業單位不超過兩個月的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月人均標準之和。 ②國防貢獻獎金的標準可按照不超過幹部(士官、文職人員)的兩個月的基本工資加津貼補貼之和發放,義務兵(軍校學員)則為兩個月的津貼之和。

建立負面清單制度。

通過建立負面清單制度,既有利於維護軍隊軍人的良好形象,又能讓軍人之間加強相互監督,愛護集體榮譽,維護共同利益。

一方面,對參評文明單位的部隊,如果所在單位的軍人(含文職人員)有酒駕、醉駕、闖紅燈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並被交警抄告的,或者著軍裝外出不維護軍人形象且造成不良影響的,被城市警備糾察發現或群眾舉報屬實的,或者有其他不文明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等等,均應列入負面清單,年底對相關責任人扣發當年文明單位獎金。同時,對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推薦晉級資格或降為下一級文明單位,甚至取消參評資格。

另一方面,對履行軍人(含文職人員)職責不認真,在實戰化訓練中消極怠工,或者私自逃離部隊,或者有其他違規違紀行為,在軍地造成不良影響且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扣發當年國防貢獻獎金。

總之,按照“軍地共建、軍民共享、推動工作”的原則,既把軍隊納入地方文明創建活動體系,又可學習借鑑文明創建的經驗做法,探索推開全民國防創建活動,逐級評選“全民國防先進單位”,發放全民國防先進單位獎金(後續再專門論述),建立貼近實際,富有特色、易於操作的軍地獎金制度,進一步激發廣大官兵的活力和動力,進一步調動廣大群眾關心國防、支持國防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實現中國夢強軍夢共同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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