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人员能调入地方单位吗?

无名38908

国有林场面临改革,大的原则是交由地方政府管理。

1、由垂直管理改由地方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保护、造林、维护等职责,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多数划入新成立的林业草原局,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社保等一并交由地方管理。其它职能按职能不同,划归不同的部门,比如森林公安、法院、检察、行政执法、生态保护等职能,按照对应原则划归不同的部门。

2、国有林场的公共服务职能会转入行政或者事业单位。国有林场公共服务职能划转后,这部分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入不同的部门,享受不同的待遇。因此,国有林场人员肯定是能调入地方单位的,身份改变之后,与地方单位同等对待,按照人事管理制度自由流通,不受任何限制。

3、国有林场的经济职能会转企。公益林管理维护、经济林建设、苗木育种管护等,都会推向社会,推向市场,公平竞争。今后在这方面的需求,会由国家向社会、企业购买服务,由市场公平竞争。这部分人员,包括有意愿的正式职工、合同工、派遣工和自主招纳的临时工,也会随之转为企业员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或者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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