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单位约定工资7000,但单位要求签工资1800的合同,离职后可以去劳动仲裁投诉吗?

行深老马

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单位故意把合同约定工资定的很低,这种做法实际上一般是不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实际上,只是在当年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有可能三年一签,有可能五年一签,各种工资标准变化是比较大的。我们不可能要求最低工资标准已变了,就让所有的企业都把劳动合同拖出来重新签,这是不合情理的。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就不违法。但是如果低于了,单位又没有正当理由,那是违法的。正当理由主要是指,职工不符合考核标准或者完不成相应任务,导致不能按合同约定工资发放。

劳动合同部分有效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因此,一般来说劳动合同中一项两项不符合规定也是无所谓的。

只要企业执行的工资标准各项制度,不侵犯职工的合法权益都是可以的。

其实,如果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声称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符合要求、不符合实际,也确实可以更改。但是对大家来说有意义吗?一般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部门会首先予以责令改正,限期不改才进行处罚。对于拖欠职工工资等行为才有相应的补偿金和赔偿金。

对于签订合同事项有错误改就是了,折腾大半天,就改个劳动合同。反正有时间的话可以去试试,呵呵。


暖心人社

老铁您说的这种现象实在是太普遍了,早已经见怪不怪。



记得有一次,单位组织参加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培训劳动法的课,会上就谈到这个问题。讲课老师还特意让在座用人单位举手表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写的工资是不是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1895(广州地区是这个基数),扫了一眼,只能说99%的人都举了,个别单位不知道是不是不愿举手还是真的按实际工资来写的。

所以,老铁你合同上的工资1800是你当地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数,而且,八九不离十你的公司并不是新兴产业,利润受市场经济等因素影响,有阶段性或季节性盈利的特征。例如像制造业。



那公司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第一个答案:为了少缴纳各种用人单位该承担的费用。

这边我也假设一下,如果你的公司是比较正规的,那我觉得这么搓略的避税,降低用工成本的手段,早应该被人告了无数次了吧,对于稍懂法律知识的员工来说。而且这样的公司即使能存活下去,那未来也是没有任何可能做大,做强,仅相当于是小作坊,过过日子而已。

第二个答案:为了以后与员工出现经济赔偿,减少补偿金。这样的公司格局也不大,虽然能考虑到以后发生的事,但是用这么低级的方式去减少损失,也是没谁了。员工拿出工资条一对比,还用得说嘛?不让你用人单位整改就不错的了。

在多的答案我就不一一举了。个人也咨询过其他用人单位的领导,我觉得最终合理的解释应该是:

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和市场的不确定性,企业在正常盈利的情况下,当然会给予员工正常的工资报酬(绝对是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的)。但是,如果企业订单量少,没有活干,那企业还会傻乎乎的给你发这么不同寻常的工资嘛?答案肯定是不会的,企业不是保姆,企业有盈利性,要不然就会被市场淘汰,这是自然法则。所以企业为了保护自己,而选择了较低的一个工资额(当地政府出台的最低工资标准刚好满足用人单位,还能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单位)来美其名曰,这个数是给你的最低保障,听听好像也特别有道理(自己也信了。)

所以老铁你拿着工资条和劳动合同去劳动仲裁或者去法院,有用嘛?

签1800的劳动合同都是你情我愿的,用人单位没有逼迫你(你也拿不出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威迫你签字的);用人单位发更高的工资给你有什么不对(你还得谢谢公司,给你发这么高的工资)。

所以,认命吧。用人单位本来就强势,员工就是弱势,这是不争的事实。


希望这样的回答会对你有所帮助。


欧阳口口

一些单位合同工资与约定的实际工资不一致,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阴阳工资合同,在一些民营企业大量存在,有的是为了合理避税,有的是为了少缴纳五险一金,有的是为了防止将来的劳动纠纷中的赔偿,有的是规避其它工资性成本,凡此种种。

既然是一种相对普遍的现象,那么完全的避免是不现实的,有的人可能会说去告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但是即使你告赢了对你又有什么好处呢?公司可以分分钟解聘你,这样对你毫无意义。

也会有人说你可以拒绝签订这样的劳动合同,那么现实是你会失去很多的工作机会,对你是得不偿失的。

有的公司虽然是有一个低收入的劳动合同,但是会有一个补充协议,这个补充协议又约定了另一部分收入的标准和条件,如果你离职要求赔偿时也可以拿出补充协议作为证据进行赔偿,如果要求劳动仲裁时也可以作为证据。

有的公司更不规范,只是口头约定并现实中执行,但是劳动合同就是那个低工资水平的劳动合同,那么你要做如下几件事:

第一,入职时工资约定的备忘录

你可以给自己作一个备忘录,什么职务的人在什么样的场合下对自己约定的工资水平是多少。必要时可以做为呈堂证供的。

第二, 搜集你每个月的收入明细

你可以对你每个月的收入流水进行证据保全,如果有扣款明细和工资标准明细更好,这样的话就可以证明你每个月真实的工资水平到底是多少?

第三,如果离职希望赔偿可以申请仲裁

在申请仲裁时,可以要求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标准而不是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赔偿。

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的合同不是很规范,实际上这为公司自己埋下了很大的隐患,但是作为劳动者个人也要注意保存相应的证据,这样才能对自己有利


文化评论

上啥班,短视频招聘APP为您解答

以下回答来自上啥班用户互动留言

看到这个问题时倒先想起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电视求职节目中女硕士奔现的事情来,面试约定薪资13000元,到公司后底薪变为4000元。但很显然,题主和杨斯涵事件还是不同的。


在面试通过后,薪资谈判时与公司约定工资为7000元,通常来说工资内是包含了固定薪酬部分,比如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各项补助+固定部分福利金等;也包含了浮动薪资,比如固定比例的绩效工资、业务补贴、奖金等;甚至可能还有约定的加班工资、出差补贴等等。


大部分公司为了避免劳动风险和劳动纠察,都会将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岗位的基本工资来进行填报,如果与员工的实际收入相差过大,在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合同的工资数额大多都是不作为参考数据使用的,而是参考员工的实发工资收入来测算。现实里来说,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是可以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总额的。


对于面试时约定工资未7000元,而劳动合同却将工资定位1800元,离职后是否能够去申请劳动仲裁?根据我的工作经验,其实是比较难的。主要是看是否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1800元来给员工实际发放工资?


第二,单位是否承诺7000元全部都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每月固定收入?有没有包含绩效工资、福利费以及奖金,或其他补助?


第三,员工在明确劳动合同工资为1800元与约定工资7000元相差过大时,是否是受胁迫,在非个人意愿情况下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四,离职后申请仲裁的日期是否是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如果以上的问题都能够确认,那可以准备好面试约定工资为7000元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无效,并就公司未按照约定发放工资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给予补偿金。

以上


上啥班

老铁!太普遍了!

最典型的就是绩效考核工资!一般看到招聘拆工资,什么底薪1200+饭补+满勤+电话补助+绩效+提成≈3000元,这样的公司就不用去了!公司格局做不大!就是些小作坊的心态!那个底薪1200,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都不算违法,但要是员工签字了就被坑了。

企业一是想避税,二是想到时候要是出劳动纠纷就可以按这个底薪做为标准来赔偿。

怎么破呢?银行流水,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研读劳动法上工资的组成部分,要是真纠纷就请律师来处理。我们就是吃了没请律师的亏!


半笺娇恨寄幽怀月

一定要去劳动仲裁,即使你没有赢得胜利,但至少给单位留了案底,相信和你一样情况的同事不在少数,一个人这样说单位可以狡辩,要是是十个、一百个人这样说呢?所以,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真相总是越辩越明的,为了自己也为了以后和以前与你一样情况的同事们,和不法企业战斗吧,告到他破产,看他怕不怕


云和山之彼端

如果你就单纯的投诉合同约定的工资少于实际工资,意义不是很大,因为最终耗时耗力的结果也就是合同上改几个字而已,但是公司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有没有影响到你,比如,约定的7000,合同写的1800,结果最后一个月就是按照1800给的。再比如,经济补偿金是按照1800给的,社保基数是按照1800交的,这些就会影响到你的切身利益了。那么就需要拿出你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银行水账单,去先确认你的工资数额是7000,而不是合同约定的1800,以后再去解决相关的问题。

但是与其事后这么麻烦,不是签合同的时候多个心眼。


天命再生

员工收入=固定薪资+绩效薪资+奖金+加班费+福利。

单位合同签订固定工资1800,同时承诺收入不低于7000在现实中比较常见。这个是合法,但未必合理。

缺点是福利的保障的优先级低于工资。基础工资低加班费低,社保基数低。

离职补偿金是按照年度总收入的月平均值计算(年总收入/12),这个影响不大。

但需要提供每月流水证明(仲裁时公司有依法提供考勤以及收入发放记录的义务)。

只有 补偿金少时,才需要投诉。投诉时不是说合同工资,而是说总收入,因为补偿是按总收入计算。

这是个简单事,只有和公司HR,HA讲清楚即可,他们是明白人,囫囵了员工拉到,囫囵不了就给你了,等你投诉情况属实公司损失比较大。


凯腾聚知

仲裁,工资收入以你的工资卡银行流水为依据。再就是举个例子,你入职是2500,2年后3500,但如果劳动合同签3年的,你觉得会因为涨工资而与你再签合同吗?肯定不会。所以劳动合同在出现劳资纠纷时,仅用来作为你与单位存在雇佣关系的佐证。


Kittyberry1

1.你有权拒绝签订这样的合同。

2.平时注意收集单位实际支付工资为7000的各类证明资料。

3.当发生争议时,拿出证据诉求应按照实际支付工资标准计算各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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