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打仗时,千万不能打跳伞的飞行员?

谈客说

和"吃鸡"跳伞落地之后就互相开枪不一样。现实中开枪射击已经跳伞飞行员是犯法的。

根据《战争条例》中"地面战争法规"规定,跳伞之后的飞行员属于丧失了战斗力的非战斗人员,他们和伞兵不一样,伞兵是携带武器进攻,而跳伞的飞行员从他跳伞的那一刻起他就处于战斗之外了,属于非战斗人员。现在如果你敢向跳伞飞行员开枪就等于是使用燃烧弹,白磷弹一样会上军事法庭。


这条守则在《日内瓦公约》里,在1977年被正是编入其中。不过在《日内瓦公约》之前,许多国家军队就指定了相对的规则,比如二战时期,当时的德国纳粹军官就禁止士兵向盟军跳伞的飞行员开枪。当时德国空军一名将军曾经说到,你们首先攻击的是战机其次是飞行员。但是如果让我知道你们向已经跳伞的任何一个敌人开枪射击,那么我会把你就地枪决。二战时期德国空军元帅赫尔曼.戈林,在希特勒下达向敌军跳伞飞行员开枪的命令的时候也表示了反对。


在美军方面,二战时期,艾森豪威尔也曾下令,禁止向敌军跳伞飞行员射击。但是对当时的日本军队来说就没有这样的命令。基本上跳伞飞行员遇到日军都没有活路。

也许有的人会说到时候战争都爆发了谁还管你规定不规定的。那就没的可说了。既然定下规则那就是双方都需要遵守的。如果你一方面破坏规则,对方肯定也会破坏规则,那这种规则就没有必要存在了不是。再说了,战争过后双方都是可以交换俘虏的。你现在留一个站后就能多换回一个袍泽。这也算是一个不开枪的理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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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圆论坛

熟悉军事的朋友一定知道,在战争中,跳伞人员在跳伞过程中很少有死亡事件发生,这是为什么呢?难道地面战斗人员射不到跳伞人员吗? 其实并不是地面士兵射不到跳伞人员,如果要射,伞兵完全是个活靶子,地面士兵能把他们射成筛子,但是跳伞人员却鲜有死亡事件发生,这是因为一般地面士兵都不会射杀跳伞中的士兵,这并不是法律有所规定,而是战场中的战争传统,潜移默化,士兵们如果不是因为特殊情况是不会射击跳伞人员的,不射击跳伞人员已经是战争中潜规则,而射击了跳伞人员的话就是违法了战争中大家都许可的潜规则。

会射击跳伞人员的无非两种人,敌人的飞行员,敌人的地面士兵。为什么飞行员不射击敌方跳伞了的士兵呢?这是因为怀着了一颗做人留一线的心,敌人都已经跳伞了,说明敌人的飞机已经不行了,自己的目的也达到了,跳伞的人已经无法用飞机给自己方带来危险了,为什么还要杀了哪个已经跳伞的人呢?你不射我已经跳伞的我,我也不射击跳伞的你,久而久之,人们之间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习惯,在战场我们素不相识,我与你无仇,你也与我无仇,我们都是受命令上战场,今天你不杀我,也许明天你落难时我就放了你一命,也就形成了战场上的潜规则,但是如果违反了这个潜规则,就会陷入一个恶循环。 举几个违反了这个潜规则的例子。 在苏联卫国战争中,苏联王牌飞行员波克雷什金就射杀过德国跳伞飞行员,作为在当时强大的苏联的王牌飞行员,波克雷什金是不会不知道不射杀跳伞飞行员的潜规则的,那是什么使他射死了已经跳伞,素不相识的敌方士兵呢?这是因为波克雷什金的义子就是在跳伞过程中被德国射杀的。 美国驻印度第10航空队第七轰炸大队第九中队飞行员少尉欧文.博格特在轰炸缅甸中部铁路时遭受到了日本战斗机的袭击,他的轰炸机被击中,即将坠落时,机上的战斗人员都跳伞了,伤心病狂的日军来回扫射已经跳伞的飞行员,幸运的是博格特安全落地,只被射中了左臂,落地后博格特在地上打算装死保住自己的性命 ,可是日军还低飞确认敌军是否全部死亡,简直毫无人性和原则可言,飞机飞到博格特身边他拔出了自己的手枪,凭着自己精湛的枪法,顺利击杀日军飞行员,日军机毁人亡。

在1943年12月20日,隶属美国的查理.布朗作为一架B-17的机长,奉命轰炸德国不莱梅时,敌人的高射炮瞄准了布朗的战机,布朗的战机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尾炮手被射死,其他人员全部受伤,德国第27战斗机联队的飞行员弗朗茨.斯蒂格勒在发现了布朗的战机后,立即飞向了天空,但是当斯蒂格勒看见了布朗的战机并未反攻和战斗人员们的惨烈状况后,斯蒂格勒决定放他们一条生路,最终布朗的战机顺利返航。1945年2月二战结束后,布朗一直寻找放了他一条生路的德国飞行员,在布朗的坚持不懈下,终于在1900年通过报纸找到了这位击落过28架敌机,但也非常仁慈的德国中尉弗朗茨.斯蒂格,弗朗茨.斯蒂格一直坚持不打无力抵抗的敌人,最终两人成为一辈子的挚友。 而在地面作战部队看来,射杀一个已经跳伞的飞行员的价值远远比不过俘虏一个飞行员的价值高,飞行员知道很多情报,也知道敌方战机的性能指数,也可以用来和敌方交换自己方的俘虏。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电影《间谍之桥》。



利刃军事

不打跳伞的飞行员主要是因为飞行员的武器是飞机,当他跳出驾驶舱之后,就已经失去了继续作战的能力,这种状态下的飞行员属于战俘状态,受到《日内瓦公约》的保护,因此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交战国射杀飞行员的。

战争中交战国家有正邪之分,但是参战国的士兵并没有正邪之分。

在现代战争中,士兵为国作战,虽然发动战争的国家又正义与邪恶之分,但是士兵是没有权力选择阵营的,所以只能为自己国家奉献自己。

因此士兵在作战时,交战双方可以毫无心理负担的消灭对方,因为这是国家赋予士兵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等到士兵停止作战成为俘虏之后,他的角色就会从一架战争机器变成一个普通的人类。这个士兵就应当受到人身安全上有效保障。

为此在西方国家进入文明社会之后,很多国家开始就被俘士兵的相关人身利益进行了相应的磋商,并制定和签署了《日内瓦公约》,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因为战争,导致交战国无限制的杀害敌对国家的普通民众和被俘士兵,导致出现人道主义危机。

同样飞行员也是参加战争的士兵,自然也应该受到《日内瓦公约》的相关条款的保护。所以当飞行员在跳伞之后,交战国家的士兵一般都不会设计还在空中的飞行员,这也是战场上的惯例。

飞行员的培养代价实在是太大,任何一个飞行员的损失,对于国家来说都是巨大的。所以任何伤害飞行员的行为都会遭到交战国无限制的报复。

现代飞行员的培训时间一般都非常的漫长,而且花费的成本也非常高,有一个通俗的说法就是一个飞行员的价值,超过了与他等重的黄金的价值。

所以不管哪个国家,损失任何一个飞行员,都是难以接受的沉重代价。这也是为什么现代军队会不去伤害跳伞的飞行员的主要原因,因为军队不去伤害敌方飞行员,那么己方的飞行员在被击落之后,也可以保证不会受到伤害,这也是交战国双方有默契的表现。

白磷弹使用图片

同时由于在现代战争中,由于武器的威力越来越大,所以交战双方在作战时一般都会控制战斗时使用武器的威力,比如在一般交战时,不会采用毒气弹、生物制剂弹、核弹等无视区别杀伤型武器的大规模使用。

白磷弹爆炸图片

所以当对方的飞行员遭到己方的杀害之后,必然会激怒对方军队,才取更加激烈的报复行动,比如在战场上使用违禁武器,杀害本国平民等无限制行为。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都是一个双输的局面。

比如在最近发生的叙利亚内战中,由于叙利亚反抗军击落并杀害了俄罗斯飞行员,导致俄罗斯对该反抗军组织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无差别打击,并且使用白磷弹等违禁武器。直到这个组织在该地区的军力被彻底的扫清为止。因为一个飞行员,这个反抗军组织付出了一千多人被炸死的代价。实在是划不来到了家。

虽然战争很残酷,但是并不意味着处于战争中的双方就不用讲人道主义了。不射杀跳伞中的飞行员既是交战双方形成的一种默契,也是国际公认的人道主义的表现。所以能不射杀就还是不要射杀吧。

以上所述都是理论上的讲述飞行员为什么要受到保护的原因,当然了,在战争时期,兵荒马乱的,有的时候杀了也就杀了,这种枪杀飞行员的事情也不少见,就不一一举例了。


落下m

劝君莫打枝头鸟

子在巢中望母归

千万不能打跳伞的飞行员?

这是什么条规

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

国际有国际的公约

这就是《日内瓦公约》

《日内瓦公约》是1864年至1949年在瑞士日内瓦缔结的

《日内瓦公约》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系列国际公约的总称

其中有一项规定:

不得向已经失去抵抗能力跳伞逃生的飞行员开火

因为跳伞的飞行员已经没有了武器(飞机)

也就是已经属于退出战斗的非武装人员

所以应该按照对待非战斗人员的方法对待他们

战争面前

怎能道德绑架

每个敌人都是行走的炸弹

没有太多的仁慈对待

公约只是一种道德约束

一旦违反也没有谁去追究

美国和日本都有杀死跳伞飞行员的案例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

丛林法则中

强者可以胡作非为

弱者只能任其宰割

美国可以越过联合国

找一个理由灭掉萨达姆

也没人站出来说理

条约面前

只是一张空文

日内瓦公约就是一个笑话

联合国也是一个摆设


弹诗赏乐

没有谁规定不能打跳伞的飞行员,不管是战斗机还是轰炸机飞行员,其使命都是在实施对己方的攻击,当然可以将其击毙。但伤害已经对飞机失去控制的飞行员,容易招致激烈的报复,所以有时候交战双方会形成默契,不会对弃机飞行员下手。

不过我觉得即使对跳伞的飞行员进行射击,如果火力不集中的话,也是不一定能造成伤害的,一是距离往往比较远,二是对空射击和平地射击弹道不一样,瞄准很困难。

讲一件真实的事情,在学校读书时,射击教员是非常牛逼的,曾有过为外国武官表演时冲锋枪1分钟速射150发全部上靶的记录(时间有点久,记不太清楚了,大概是这个数据。至于作没有作假,我也不知道)。打靶时天上一只老鹰一直在头顶盘旋,该教员就说要把这只老鹰打下来,然后举枪射击,一枪,两枪……怎么也打不中。老鹰也怪,一直在天上盘旋不飞走,最后两匣60发子弹打完了,连老鹰毛都没碰到一根,该教员一脸尴尬。

所以你就可以想象,要打伤远距离上的伞兵有多困难了,除非很多枪乱枪齐发,利用密集的子弹撞运气,估计才能有效杀伤。如果只有一两支枪,估计是很难击中的。


徐德文

跳伞的飞行员也不是说就一定不能打,偷摸打一个也没人知道,也不会怎么样。

跳伞的飞行员为什么不能打,主要是根据《日内瓦公约》,公约除了规定诸如禁止毒气之类的武器以外,还规定了哪些情况下,哪些敌人不能攻击。


哪些人不能攻击呢?

第一类,战场伤病员以及医护人员。对于伤兵员以及医护人员(有明确标识)不得进行攻击,这也是为什么二战许多影片当中,医护人员敢大摇大摆地走出防御工事,救助伤员,除了职业道德以外,也是因为公约的保护。

第二类,战俘。对于战俘,公约保护的太到位了,甚至有些异想天开,比如不能占有战俘的私人物品,不能强迫战俘从事屈辱性,危险性劳动,还要保证饮食医疗住宿。这哪是战俘啊简直就是抓个大爷回来供着。





第三类,平民。对于平民,不进行军事行动的,公约肯定是要保护的,身穿平民衣服的游击部队除外。

对于身穿平民衣服的游击队,最普遍的报复方式是连同平民一起攻击,无差别对待,保证没有漏网的。

其实扯了这么多,《日内瓦公约》的主旨就是不攻击没有反抗能力的敌人。跳伞的飞行员没有反抗的能力,慢悠悠地飘在空中是最好的活靶子。不打两枪练练手,简直没有天理。



飞行员价值高,可以从敌方换回不少好东西,比如我国著名科学家,两弹一星的功臣钱学森,从美国回来过程中屡遭磨难,还是用4个朝鲜战争俘虏的飞行员换回来的,这笔买卖赚大了。

向钱老致敬!


无论从价值还是骑士精神,都不会攻击飞行员。

问题是,没有哪个士兵参军的时候重点学习《日内瓦公约》的,都是重点学习杀人技巧,有些士兵粗暴蛮横,你跟我谈人道主义?杀红了眼我管你是谁。

杀不杀飞行员还是要看士兵的素质。


绿色落日

首先根据《日内瓦公约》的规定,所有参战国不得使用凝固汽油弹,白磷弹,集束炸弹,云爆弹等反人类武器!这类武器一旦被出现在战场上就会遭到国际社会的共同谴责。

但是一旦该国飞行员在跳伞过程中遇到敌方,地面部队的射击的话,那么这条规定就会作废,那么该国有权利使用这些武器进行复仇。

并且通常而言,掌握制空权,就等于掌握了制海权,掌握了制海权就等于掌握了对于各个岛屿的登陆权,这一点在太平洋战争的时候得到了印证,而在陆地上进作战的话,掌握了制空权就等于你的部队拥有了能够在白天正大光明的行军的权利,而敌方的地面部队则丧失了该权利,也就是说,掌握了制空权,等于你在开战场上面,你拥有了主动出兵的权利,这个时候,比较弱势的一方,还愿意去招惹比较强势的一方吗?除非你找死,确实在叙利亚战场上,叙利亚反对派确实找死了,最后引来的是俄罗斯人的疯狂的报复。

与此同时,在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空战,也就是大不列颠空战里面,英国人也选择保留了德国人的空军的跳伞人员,这一点与英国人心里打的小算盘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培育一个空军飞行员花费的资金并不是可以用钱才来形容的,因此,在战场上两个国家之间会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用一些比较重要的东西去交换。降落在敌方被俘虏的空军飞行员。

很多在战场上的参战国也希望能够俘虏敌方的飞行员去交换一些自己需要的战争物资。

此外,对于一些国家而言,他们的飞行员通常会要求自己本国的不对也对敌人的飞行员是一人次的手段原因。为什么?因为,30年河东30年河西呢。指不准哪天你调到其他国家的领土里面被别人俘虏了,这个时候你总不希望敌方的飞行员找你复仇吧,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这一点在美国的航空母舰部队身上,则更加体现了出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期间,美国海军规定,一旦当时的小型的舰艇上面就起了美国的海军飞行员的话,那么该舰艇有权利像当时海军所有舰艇里面唯一一个有能力制造冰淇淋的航空母舰索要相应的冰淇淋作为奖励,也就是因为这一点,美国的。海军的舰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可以说像上了发条一样,全世界的找落水的那些美国海军飞行员。

当然,战场上面一旦杀红了眼,有的时候规则真的不能够决定某些东西,比如说,德国和日本在对待美国的轰炸机的时候,通常都是选择复仇在对待美国的轰炸机飞行员的时候,通常而言,这一部分是要被和谐掉的。

在美国,由于珍珠港是美国的国耻,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期间,美国的人对待日本的海军航空兵也选择不遗余力的追杀。

至于说日本人日内瓦公约,在他们眼里算个屁呀,对待美国飞行员当然是最残忍的手段去宰杀这些人。


漩涡鸣人yy

原因很简单,做人留一线,往后好相见。

谁敢说自己一定不会被人给打下来?

你不打敌方的飞行员,敌方的飞行员也不会追杀己方跳伞的飞行员。击落的敌方飞行员一般是好吃好喝的招待上到时候用来换自被俘己的飞行员。

然后飞行员们就达成了共识,只要你跳伞,你就走吧,往后战个痛。

典型代表哈特曼,这哥们被击落n次但是过一段时间就又冒出来了。

(全球最屌飞行员埃里希.哈特曼,被击落数次)

当然了不是什么时候都会这么干。

毕竟战场上要是打红眼了就是跳伞了多半也不会放过。

(铺天盖地的109向来是德国的象征,一大群德国王牌们就是用109打出来的,被击落的109飞行员过段时间也会再开着109杀回去)

其次是和日本打的时候,日本飞行员眼里可是不存在放过敌方跳伞飞行员的的想法的,所以嘛美军表示日本不要脸了,咱们也就不给日本留面子了往死里打。而且日本飞行员表示,机在人在,机毁人亡,然后飞行员死的一茬一茬的直接导致了后来了马里亚纳猎火鸡。

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当本土被轰炸的时候,德日对付美军的轰炸机成员的手段不会太和谐。不过嘛这个就是正常现象了。

二战时候都保持这个默契,到现代倒是也有组织敢杀死敌方飞行员的,不过应该都死透了
想想前段期间逼死俄罗斯su25飞行员的恐怖组织,俄罗斯在那之后可是地毯式轰炸那个恐怖组织,谁让你干死老子的飞行员了啊,等死吧.jpg


寻找丢失的方向盘

因为这里面牵扯到一条法律禁令!在日内瓦公约里,有明确给各国空军下了一条禁令,所有参战国不得使用凝固汽油弹,白磷弹,集束炸弹,云爆弹等反人类武器!这类武器一旦被出现在战场上就会遭到国际社会的共同谴责。一般情况下,各国空军都会遵守这个准则。但是一旦开枪射击跳伞飞行员,则该禁令就被接触,敌对国势力可以被允许使用任何武器对射杀飞行员的地面武装进行报复。因此,我们多次看到一有飞行员被射杀后,该地区就会被战略轰炸机临幸,然后在一阵地毯式轰炸中,该地区被夷为平地!

因此,不是说不能开枪打跳伞的飞行员!只是这种打飞行员会招来的报复代价有点大,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起的。比如,以叙利亚反对派为例,因为射杀了一名俄罗斯飞行员,结果招来了俄罗斯几千架次的轰炸,在轰炸中俄罗斯就使用了云爆弹跟白磷弹,直接造成了一个旅大约一千五百多名反对派武装分子成为炮灰!

不过该禁令对美国不起作用,霸道的美国人从来就不管任何国际禁令。因此,射不射杀美国飞行员都会被美国投掷那些反人类武器!燃烧弹跟集束炸弹是美国空军的标配武器!


优己

根据《日内瓦公约》,不得向落水的舰员及跳伞的飞行员射击。所以二战中双方阵营基本遵守这个公约的规定。当然也有公然践踏公约的国家,其中日本臭名昭著,在南京空战、归德空战、南昌空战中,都曾经射击跳伞的中苏飞行员。甚至在太平洋战场,把射杀跳伞美军飞行员作为训练科目!但这些公然违反日内瓦公约的行为,迟早要受到惩罚的!比如美军私下里鼓励射杀落地的日本飞行员,俄罗斯对射杀其落地飞行员的土库曼旅进行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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