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開門,電瓶車撞上受傷,汽車是停在非機動車道上的,是汽車司機的全責嗎?

郭氏阿杰

首先是汽車是主要責任,停在非機動車道上,如果定全責,需證明你騎的電瓶車不是超標車,(重量40公斤,最高車速度不超20公里/小時,電機240內)。

如果是超標電瓶車,可定同等責任,或者主次責任。因超標電瓶車也是機動車!均不得停放或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需各行其道!都有違章違法行。


關於第二天發現騎電瓶車者受傷,是可以追索汽車責任的!但需你找出證據的:需先記得車牌號,地點地理位置,證人,周圍視頻,等證據,報122電話,讓交警調查立案。

但從交通事故處理習慣說,不能定位是逃逸責任,當時一沒報警報保險,二沒雙方協商解決,三沒發現傷者,四是雙方沒有追責。所以不能定逃逸或認定是交通事故。

在認真負責的情況下,由交警出勤勘察完現場,根據雙方情況及筆錄調查後才能定責。不是聽誰幾句說詞就能定責,這樣不全面也是網友討論而已,交警不會不負責任去定責的,也是有規有法有依據的,有證有據的有責任的。

交通事故交警出勤必須是:有報警,包括110,119,120,122接警或聯動。車主,受傷人,路人,證人及其它語音,視頻等等報警才出警,才可立案!不報案不立案。

如果你第二天或更長時間報案,交警也會立案調查,但需你找證據。

找到機動車後,機動車方大多會由保險來進行理賠,但是要先行定雙方責任,根據事故責任劃分賠付責任。



其實出了交通事故或其它案件,首先要想到人民警察,他們才是你的保護神。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肯定是汽車司機的全責。


一、非機動車道

非機動車道上禁止機動車行駛和停靠。首先停靠車輛違法在先,其次導致交通事故的最直接原因就是未按規定開關車門,都是由於汽車司機的過錯才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所以一般都是汽車司機的全責。

二、機動車車道

就算在沒有非機動車道行駛的道路上,由於汽車司機未按規定開關車門,從而導致的交通事故,也是由汽車司機承擔事故責任。

三、第二天報警是否有用

事故發生後,由於各種原因未及時報警,事故發生後第二天才報警。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報警。但是你要向執勤的交警同志,提供詳細的事故時間、地點、經過等情況,最好能提供交通事故的事實證明,以書面的形式提供給交警同志最好。只要交警同志認為確實是交通事故,會依法受理為交通事故,並及時處理。


鑫興隆

是的,是汽車司機的全責。

在通常情況下,騎車人包括從一旁經過的其他車輛不可能預見停在路上的車輛何時開門,是否開門,而車內的人卻可以通過後視鏡觀察車後情況,已確定能否安全開門。所以交規也有這方面的規定,凡因司乘人員開門引發的交通事故,均由車輛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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