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禪城區小學和初中招生,怎樣才算”人戶一致“?

大洋網

禪城區招生辦就今年禪城公辦小學和初中招生多個焦點入學問題進行解答。今年禪城區對“人戶一致”條件做出調整,假如房屋產權屬於新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需三代同堂的戶籍一致,且新生父母在佛山市內無其他房產。針對這一情況,禪城區招生辦特別提醒,文華、環湖、鴻翔、湖景、怡景、奇槎村代管,平遠、綠景、裡水村、金子苑、瀾石這些社區房產涉及祖輩的,申請“人戶一致”一定要準備好戶口本、房產證、新生父母無房產證明。

今年初禪城區,對於“人戶一致”的定義做出重要調整。這一類調整情況成為家長關注的問題。有家長問:“如果孩子從一出生就隨母親入戶禪城,但是戶主是太祖父,也就是媽媽的爺爺,戶籍地房產的產權人是太祖父,這種情況還屬於人戶一致嗎?”

對此,禪城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戶一致分兩類,第一類產權屬於父母,第二種是屬於祖母(外祖母),太祖父也是屬於直系親屬。人戶一致如果是跟隨祖輩房產居住的,需要提供學生父母在佛山市沒有其他房產的相關證明來證明人戶一致。如果達不到人戶一致的條件,就可視作人戶不一致的情況。無論是人戶一致,還是人戶不一致,都可以在填寫戶籍居住地居委,教育部門將按照順序來進行錄取。

新生與其父親和祖父在同一戶口本,戶主為祖父,該房產擁有人為祖父,新生父親另新購商品房目前僅備案,未來得及完成房產證的手續。這種情況是否屬於人戶一致?

對此,禪城區招生辦解釋,根據今年的政策,如果新生和父母、祖父輩在同一個戶籍內,並且戶主以及產權人是祖父輩,就要看父母是否在佛山市內有無其他房產。這位市民的情況父親有另外一套房產,所以這種情況不屬於人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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