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馆的车有什么“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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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64年4月24日生效的《维也纳外交公约》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大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而外交代表也拥有民事与行政豁免权。这一点在我国1990年10月30日颁布的《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当中的第七条和第十二条也有所体现。

除此之外,还有管制先行、优先安检等礼遇措施。而通常大使馆交通工具牌照为黑底白字及“使”字标志。而领事馆交通工具牌照为墨底白字及“领”字标志,这也是为使节提供标识。

当然尽管人员有豁免权,车辆有免扣押权,但产生交通事故同样是可以诉讼的。同样是根据《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因车辆、船舶或者航空器在我国境内造成的事故涉及损害赔偿的诉讼,不适用于使节司法豁免权。这无疑于对于使馆车辆带上了一个“紧箍咒”,也从法理上为弱势群体提供了基本保障。


马克观察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大使馆 。

大使馆,它是一国在建交国首都派驻的常设外交代表机关。大使馆的首要职责是代表派遣国,促进两国的政治关系,其次是促进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军事等方面的关系,使馆同时具有领事职能。大使馆代表整个国家的利益,全面负责两国关系,馆长一般是大使,也可以是公使或者其他等级的由派遣国委派的外交人员,由国家元首任命并作为国家元首的代表履行职责。根据1815年维也纳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外交人员等级的章程》,外交代表分为三类,即大使、公使和代办,因此外交代表机构也对应为大使馆、公使馆和代办处三级。




那么大使馆的车有什么用特权呢?

这个问题一直是大家特别关心的话题,据有关资料介绍领馆车辆除了有豁免权之外没有什么具体特权,不过我国会对其有所礼遇,譬如优先通行和在需要安检的时候优先安检等。外国驻华的领事官员有义务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包括交通法规。 【法律依据】: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三条】 领馆及其馆长有权在领馆馆舍、馆长寓所和馆长执行职务所乘用的交通工具上,使用派遣国国旗或者国徽。 【第七条】 领馆成员在中国境内有行动和旅行的自由,但中国政府规定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区域除外。


大使馆的车辆一般不受交通措施影响。 当地警察也无权查车 ,常设中国的大使馆,属于该国领土,代表一个国家, 中国的警察不得进行搜查 ,包括车辆 ,除非经过两国政府外事的交涉 ,大使馆的车一般机场高速应该是不收费,享有一定的豁免权。

驻中国大使馆的车一般都是挂黑色牌子,前面标有一个汉字“使”字样 ,牌照和别的车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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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使馆的“车”有什么特权?

领事馆的车与大使馆的车一样都享受有关法律的规定的特权。

第一,必须遵守国际外交公约规定的权力。

1964年4月24日生效的《维也纳外交公约》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大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而外交代表也拥有民事与行政豁免权。

第二,必须遵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我国1990年10月30日颁布《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当中的第七条和第十二条也有所体现。

第三必须遵守我国其他法律的规定。

外交人员尽管享受外交豁免权,但是当他的车辆造成民事纠纷时候,其他公民可以按照法律予以起诉,要求使领馆人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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