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批高速“控距神器”上岗 未保持安全车距罚200元

开车与前车保持车距是司机们都知道的常识,特别是高速上,安全车距的重要性非常高。对此,交通法也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然而,车前距与车速不同,没有明确的数字显示,需要司机根据路边是辅助标识进行估算,因此也没出现过因车距问题发生的相关处罚。不过,随着科技的发展,“未保持足够车距”也将受到处罚。

5月1日,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两类设施”中第一批已通过全流程测试,津蓟、荣乌高速公路的新增摄录设备已经开始试运行。其中,用于车间距管控的电子警察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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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警和技术人员测试新增设的电子警察

据介绍,5月1日,交警高速支队在津蓟、荣乌高速公路率先投入使用10处电子警察进行试运行期间摄录到的违法暂不录入系统。5月底前,全市高速公路范围内将正式开通50处新增电子警察。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200元的处罚(驾驶证不记分)。

相关技术人员介绍,“车间距检测”是建立在电子警察系统和车牌识别基础上的检测系统,其与电子警察系统共用车头抓拍相机和智能终端管理设备,同时还增加了一台车尾抓拍相机、一台测速雷达、一个补光灯。对于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该系统实现了摄录抓拍功能。车辆发生此种违法行为时,该系统监测抓拍到两张车尾照片、一张车头照片,可从车尾照片中看出违法车辆与前车的间距和位移情况,并将车头与车尾照片比对,确定违法车辆前后号牌一致后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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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路侧设置车距确认标志

据了解,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50处电子警察点位除具备车间距抓拍功能外,还能实现全区域高清视频巡查、定点测速、区间测速、占用应急道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型车长期占用一车道等)抓拍、不系安全带抓拍、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驾车接听手机等)抓拍等功能,并采集交通数据信息,为科学决策,精准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

高速行车确认车距三个小方法

1、利用高速公路固有的车距确认标识确认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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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高速公路车行道分割线确认车距

按照国家标准,每隔15米就划有一根车行道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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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安装在护栏上的反光轮廓标志确定车距。

按国家标准,高速公路护栏上每隔17米左右便安装有1个反光轮廓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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