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帶女朋友回家過夜,我提出不滿過分了嗎?

租客帶女朋友回家過夜,我提出不滿過分了嗎?

大學畢業後,我迅速找了份工作,在公司附近找了套小房,便於上下班。其實剛進職場,對一切都是陌生的,在職場前輩的指導下我很快對這份工作開始熟悉。後來在不斷的鍛鍊中,我開始自己獨立完成任務,在公司站穩了腳跟。

雖然薪資增長了,可是工作時間卻比以前多了很多倍,有很多時候我都沒法按時回家。有時候工作忙了,我就在公司的辦公室裡隨便湊合一晚。最長的記錄是我有一個星期都沒有回家,中途只回去拿了換洗衣服,很快就又回到了辦公室工作。同事都說,我租的那個房子太吃虧了,自己沒住多久,一個月的工資有一半都花在了付房租上。所以有同事就跟我建議,讓我找一個室友,既可以幫我分擔房租,又可以在我不在家的時候幫我保持家裡的清潔和整潔。

租客帶女朋友回家過夜,我提出不滿過分了嗎?

於是,我就聽取了意見,在網上發佈了出租信息,並且標註了合租對象希望是一位男生。很快,就有人給我打了電話,希望可以過來看房子。我就和他約了時間,他叫王明,和我年齡差不多大,他很滿意,很快就簽了合租協議,住了下來。合租條約裡有一條是不要帶其他人來家裡,他當時看了下沒有說什麼,就簽了字。

他的職業一開始我並不瞭解,只知道他很少出門,一天到晚都會呆在家裡。正巧和我完全相反,我只有不忙的時候才會按時回家,平日也都到了晚上十一二點才會到家。所以合住的一個月,我基本上連王明的面都沒有見著,就像還是我一個人住一樣,沒有感到任何不便之處。

租客帶女朋友回家過夜,我提出不滿過分了嗎?

我那時覺得自己找一個合租對象的這個舉動很明智,既可以幫我分擔房租,又可以在我不在的時間幫我做做衛生。可直到上個星期,我因為工作上輕鬆了很多,就提前下班回了家。回到家才發現,竟然有一個陌生女人也在家裡。我當時很詫異,王明就對我解釋說,這是他女朋友今天是第一次來,希望我不要介意。

我聽了他的解釋,覺得如果再說些什麼就顯得有些不近人情,那晚我就很快回了房,一晚上都沒有出來,心裡十分別扭。第二天,他女朋友走後,我就對王明說希望他今後不要再帶人過來了,畢竟這是兩個人合租的空間,希望他遵守合租條約。

可當我將這些提出來時,他卻變臉,說我不近人情,說我太苛刻,並且要求我退給他房租,他要搬出去。我很無奈,覺得明明是他自己首先不遵守合約,為何最後落得我成了別人口中的“壞人”。我依然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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