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泡产业的大阴谋

灯泡产业的大阴谋

1924年12月23日,一群国际商业精英在日内瓦举行会谈,这次会议改变了之后几十年的世界。参会者包括来自德国欧司朗、荷兰飞利浦、法国Compagniedes Lampes和美国通用电气等大型灯泡制造商的高层代表。当这座城市的人们在为圣诞张灯结彩时,这些商业精英建立了福玻斯卡特尔联盟(Phoebuscartel)——一个瓜分世界白炽灯泡市场的监督机构——其中每个国家和区域都有指定的制造商和生产配额。这是历史上第一个真正享有全球影响力的商业联盟。

卡特尔联盟对灯泡市场的控制仅持续到20世纪30年代,但其深远的影响在于通过设计缩短白炽灯泡的使用寿命。1925年初,卡特尔联盟明文规定梨形家用灯泡的使用寿命为1000小时,比之前常见的1500至2000小时有了显著下降。卡特尔联盟成员试图将此做法合理地解释为一种权衡:他们的灯泡比其他灯泡的质量更好、效率更高、灯光更亮。当然价格也高得多。然而,所有事实都表明卡特尔联盟是受到利润和提高销量的驱使,而不是从消费者利益出发。在精心设计缩短灯泡使用寿命的过程中,卡特尔联盟创造了一种产业战略,就是现在所谓的计划报废。

今天,许多国家正在逐步淘汰白炽灯,推广更高效更昂贵的LED灯。这段历史值得重新审视,这并不单单是科技史上的一段奇闻轶事,更是一则警示——当新技术取代老技术时可能出现的离奇且难以预料的阴谋。

在20世纪初期,要想做灯泡制造商并非易事。电气化的快速普及,自行车灯、汽车车前灯、路灯等新型照明形式的出现确实为发明家和企业家提供了无限商机。但由于成千上万的制造商都在争夺市场份额和技术领先,没有任何一家公司能保证每年稳定的销售。无论是小型的作坊还是在多国设有工厂和研究实验室的巨头企业都面临这样的处境。例如,就在卡特尔联盟成立前夕,欧司朗在德国的销售量骤降,从1922到1923财年的6300万只降到第二年的2800万只。欧司朗主席威廉•迈因哈德(William Meinhardt)最初提出福玻斯卡特尔联盟的提议,也就毫不奇怪了。

灯泡制造商联盟其实不是什么新鲜事。例如,Verkaufsstelle Vereinigter Glühlampenfabriken是1903年成立的欧洲碳丝灯制造商联盟,目的是稳定行业关系。1906年,两家欧洲公司推出钨膏灯丝优质灯泡,使得这一联盟的势力被瓦解。随后,通用公司在1911年研制出金属钨丝灯泡,并在1913又推出充气钨丝灯泡。这两项产品又使钨膏灯丝灯泡黯然失色。被誉为半瓦灯泡的充气钨丝灯泡,其中注入氩或其他惰性气体,与真空条件相比,能更好地保存钨丝。并且,钨丝灯泡每瓦特所产生的光是碳丝灯泡的5倍。

通用公司发放其灯泡的专利许可,导致产生了更多的联盟。其中最主要的是强大的专利池,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一直控制着通用公司在欧洲大部分地区的专利权。任何希望获得通用知识产权许可的公司都必须遵守严格的生产配额。例如,飞利浦得到的年生产配额为570万只灯泡,尽管其位于埃因霍温的工厂能轻松生产配额两倍以上的产品。位于柏林的专利池由于战时的地缘政治重组而分崩离析。战事一结束,灯泡产业再度崛起,出现了一个名为Internationale Glühlampen Preisvereinigung的新的卡特尔联盟,试图控制欧洲大陆大部分地区的灯泡价格。

以上这些联盟的影响力和野心都不及福玻斯卡特尔联盟。表面上,福玻斯卡特尔联盟看起来颇为正面。各公司为加入联盟所签署的文件称为《国际白炽电灯行业发展进步公约》。根据上述文件,该组织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协议各方合作,确保电灯生产制造技术的竞争优势,确保并维持统一的高质量,提高电气照明效果,从消费者利益出发增加照明使用”。其中涵盖所有用于照明、取暖和医疗目的的电灯泡。除前文提到的公司外,其成员还包括匈牙利的Tungsram公司、英国联合电气工业公司和日本的东京电气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虽然是组织成立的重要推手,但其本身却不是成员,而是由其英国子公司——国际通用电气公司——以及包括巴西、中国和墨西哥子公司的海外集团为代表。在接下来的十几年,通用公司买入了其尚未拥有的所有成员企业的大量股份。

灯泡产业的大阴谋

为了监督各国灯泡市场及它们在全球贸易中的发展,福玻斯卡特尔联盟成立了一个监督机构,由欧司朗的迈因哈德任主席。卡特尔联盟的其他主要活动是促进专利和技术工艺知识的交换,确立影响深远且经久不变的标准。至今,由于卡特尔联盟所做的工作,我们仍在使用托马斯•爱迪生在1880年设计、型号为E26/E27的螺旋灯泡接口。对消费者而言更重要的影响是,此联盟在设计短寿命灯泡方面所做的大量技术工作。

卡特尔联盟是如何实现这一工程壮举的呢?这不仅仅是制造劣质产品或粗制产品的问题;否则,谁都可以轻易实现了。经过好几年的努力,这种在约定的1000小时后就“可靠”失灵的灯泡才被制造出来。在1924年,家用灯泡的制造技术已非常成熟:照明输出相当可观,照明时间可轻易达到2500小时或更久。为了缩短使用寿命,卡特尔联盟系统地扭转了几十年的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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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出销售配额,公司也会被罚款。销售配额会不断调整。例如,1927年东京电气公司在发给卡特尔联盟的一份备忘录中指出,在缩短其真空和充气灯泡的使用寿命后,销售量翻了5番。备忘录指出:“因努力而提升的业务量却意味着重罚。这完全不合情理,而且会挫败我们的积极性。”

持续的检测报告表明,一些卡特尔成员不顾福玻斯卡特尔联盟监督,仍试图将灯泡的照明时间恢复到旧时水平。一部分成员曾私下推出使用寿命较长的灯泡,其额定工作电压高于标准线电压。当福玻斯卡特尔联盟发展部的例行电压统计报告指出这种产品“功能增强”之后,飞利浦总裁安东•飞利浦(Anton Philips)对国际通用电气公司高管抱怨道:“您肯定也同意,这是非常危险的做法,会对福玻斯各方的总营收产生致命的影响……经过不懈的努力我们才走出长寿命的灯泡时代,我们决不能漠视电压的问题并出售此类长寿命的灯泡,否则我们将退回到和之前一样的处境。”

这一事件表明,调整灯泡的额定电压是更改产品使用寿命的一种方法。另一种方法是调整电流,通用公司的工程师曾用此方法来缩短手电筒灯泡的使用寿命。卡特尔联盟成立之前,手电筒至少要更换3次电池,其灯泡才会达到使用寿命。而后,灯泡的使用寿命缩短至更换两次电池的时间。在1932年,通用公司工程部建议灯泡使用寿命不超过一节电池的供电时间。通用公司的工程师普利多(Prideaux)在一份备忘录中写道:“我们会建议将马自达10号灯泡从0.27安提高到0.30安;13、14和31号从0.30安提高到0.35安。如此一来,亮度会分别提高11%和16%。”尽管大电流会缩短灯泡和电池的使用寿命,但照明度提高“对所有手电筒用户来说也是值得的”,他补充说。

对于这些变化,卡特尔联盟给出的理由是,电流越大,灯泡每瓦特产生的流明越高。唉,电流越大,不仅意味着亮度越高,而且灯丝温度也越高,因此使用寿命也就越短。事实上,卡特尔联盟大部分有关缩短使用寿命的研究都主要集中于灯丝,包括它的材质、形状及其尺寸的均匀度。

历经接近10年的时间,卡特尔成功达到了目标。福玻斯几十家联盟成员工厂所生产出的标准灯泡的平均使用寿命自1926年至1933~1934财年下降了1/3,从1800小时降到只有1205小时。在当时,工厂生产的灯泡使用寿命都不会超过150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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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以卡特尔联盟中工程师和科学家的集体智慧,本应生产出亮度更高且寿命更长的灯泡。但这样的产品会妨碍成员们增加销量的愿望。他们确实增加了销量,至少一开始是这样。例如,在1926~1927财年,卡特尔在全世界范围共卖出3.357亿只灯泡。4年之后,销售量攀升至4.208亿只。此外,尽管实际制造成本不断下降,但卡特尔维持了相对稳定的价格,从而提高了利润率。从成立之初到1930年底,卡特尔一直在不断增长的市场中占有压倒性份额。然而,好景总不会长久。

当卡特尔联盟持续地人为抬高灯泡价格时,竞争对手发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来出售便宜且劣质的产品。主要威胁是日本廉价灯泡的大规模涌入。东京电气公司虽然是卡特尔联盟成员,但它却无法控制数百家几乎完全靠手工制作灯泡的小型家庭作坊。日本消费者显然首选大厂家出售的高质量产品,因此这种廉价的手工灯泡多出口到美国、欧洲等地。此类手工灯泡要比福玻斯卡特尔联盟的灯泡便宜得多,也比卡特尔灯泡的平均生产成本低得多。1922至1933年,日本白炽灯泡的年产量从4500万只增加到3亿只。

然而,飞利浦历史学家I•J•布兰肯(I.J.Blanken)注意到,这些廉价灯泡并不意味着实惠。由于其电流消耗较高,对灯泡整个使用周期的测量结果表明,与消费者购买廉价灯泡而非飞利浦灯泡节省的费用相比,“使用劣质日本灯泡的实际成本要高出许多倍。”

虽然福玻斯卡特尔联盟的实力和影响力不容小觑,但其存在时间却非常短暂。在成立后6年,卡特尔就开始举步维艰。1930至1933年,虽然整个照明市场不断增长,但其销量却下降了20%以上。1929、1930和1933年,通用灯泡专利的到期、成员之间偶尔的冲突以及司法干预等因素进一步削弱了卡特尔的实力,在美国的情况尤其严重。最终导致福玻斯卡特尔联盟覆灭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随着成员国相继参战,成员间的密切协作已不可能。卡特尔联盟1924年的协议本应持续到1955年,结果在1940年便被废止。

虽然福玻斯卡特尔联盟早已一去不复返,但至今仍留下了一层阴影。这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因为照明业当前正在经历白炽灯泡问世以来最纷乱的技术变革。占据了一个多世纪的主导地位之后,白炽灯泡正在被逐步淘汰,以紧凑型荧光灯,尤其是LED灯泡取而代之。

对于效率高达10倍、号称使用寿命超长(如果是LED灯,则可长达5万小时)的灯泡,消费者的花费将会更多。正常使用条件下,这种灯泡可持续使用很长时间。在需要换掉这些灯泡之前,房主可能就已经把房子卖掉了。

这种昂贵灯泡的使用寿命是否真的那么长仍是悬而未决的问题,普通消费者可能对此也不会深究。已有报告显示,一些CFL和LED灯泡在额定寿命之前就已烧坏并无法使用。最坏的原因也不过是制造加工过程中疏忽所致的生产缺陷。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这类技术更先进的产品也为刻意嵌入设计缺陷,缩短使用寿命提供了诱人的机会。毕竟,很少会有人抱怨,甚至注意到,灯泡在安装后仅使用了9年而非14年。确实,今天的照明行业比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产业规模更大,也更多元化,并且政府对合谋行为的监管也更为完善。然而,对企业而言,在这种市场开展合作也有很强的诱惑力。福玻斯卡特尔联盟就展示了这种合作如何能够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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