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忠兴1
我们都知道工伤是分等级的,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但是工伤终归为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劳动者有权力要求用人单位给与相应的赔偿。杭州作为中国“新一线城市”,经济发达,那么在杭州十级工伤应该赔多少钱呢?
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解答,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伤残者7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第64条规定:本人工资,是指伤残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本人工资高于杭州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照杭州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杭州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杭州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十级伤残者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照杭州市《工伤管理条例》实施。
三、伤残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杭州)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60岁以上伤残者,年龄每增减一岁就减少一年, 75岁以上者,按5年计算。
十级伤残赔偿金,即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以10%(伤残分十个等级,一级为标准,十级为一级的10%)。
四、医疗费报销
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如果单位为员工购买的有工伤保险则按工伤保险支付,如果没有,用工单位支付。
五、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所在地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交通费:到统筹以外地方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
食宿费:按照地方标准(元)*天数*人数。
六、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停工留薪期间继续享有职工原来的福利待遇。
七、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伤残者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袍哥也是哥
我们的工伤都是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个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是实施办法来作为法律法规执行的。
职工发生工伤,首先要鉴定工伤。我们的工伤申请认定有效期是一年,超过一年将不予受理。
如果是经工伤认定后,属于工伤。再经劳动能力鉴定,属于十级伤残,我们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索要相应的待遇。
第一步,我们要按照国家的工伤保险条例,索要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我们可以索要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本人工资并不是单位发给我们的实际工资或者应发工资,而是按照我们的社保缴费基数,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社保缴费基数来发放的。
如果说,单位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低于我们职工12个月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的水平,这样实际上也是侵犯了我们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法院,索要相应的赔偿。
如果说我们没有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辞职的话,我们的赔偿待遇就此打住。
我们还有两块儿储存的赔偿待遇,叫做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两种补助金各省市的标准是不一样的。
杭州属于浙江省,2017年9月,我们浙江省刚刚修订了它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对于浙江省的工伤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是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它规定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都是各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九级是四个月,八级是七个月,七级是十个月,六级是25个月,五级是30个月,差距比较大,当然伤残情况更严重了。
这两种赔偿只有辞职时才可以获得,而且是跟社会平均工资挂钩的。如果我们的劳动关系稳定,到达退休仍然不提出辞职的话,这种补偿金就没了。一般距离退休前五年就开始逐步减少,每年减少20%。
实际上我们发生工伤之后,还是建议大家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一方面保证单位会对我们进行照顾,另一方面我们的相应赔偿待遇会越来越高,这是比较划算的。特别是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时候,再就业也十分困难,所以说,还是跟着老单位比较好一点。
暖心人社
杭州十级工伤应该赔多少钱?\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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