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工作者把古人的遺骸發掘出來後,會如何處置?

De-zhong

如何處理古人的遺骸,既是一個學術問題,也是一個倫理問題。在中國的考古界,處理人類的遺骸既有學術考慮,也同樣是有道德上的約束。

首先,需要知道在哪些考古發掘中可能會出現古人的遺骸。

1、墓葬發掘。這很容易理解,不需要過多解釋。

2、祭祀類遺蹟中,比如說祭壇、祭祀坑,因為祭祀行為所用人牲而形成。

3、居住址、大型建築,比如一些建築的基槽中,這類人類遺骸也應該和古人的祭祀行為有關,但應與典型的祭祀類遺址區分。

4、普通遺址,有時候會在普通的地層中出現人骨,很難解釋,說不定就是人走著走著就死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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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需要知道人骨的發現並不會那麼多。

這與埋藏環境有關係,人骨是有機質,埋藏於土壤中,會被不斷降解,時代久遠的話,就會完全消失,所以能夠保存下來的並不多,現在發現的人骨,大多是不完整的,尤其是在中國的南方地區,由於土壤酸性較大,幾乎不見人骨。

無論如何,當考古工作者在發掘中,遇到人骨,是需要認真對待的。

所以,該如何對待這些人骨呢?

1、作為科學研究的樣品。每一人類個體的遺骸,都是極為重要的研究材料,考古學家可以從中判斷出古人的種族、年齡、性別,這是最基礎的分析,如果配合同位素的分析的話,可以判斷個體的食譜,遷徙情況。

2、作為向公眾展示的標本。通常,博物館會展示人骨,當然因為展廳的大小和展覽的目標,所展示的人骨數量不會太多,有些遺址類的博物館,可以原地展示,效果會比較好。

3、作為標本被博物館或考古所保存。有些人骨無法被展示,而且具有研究價值,而且隨著科技的進步,我們能夠提取出更多的信息。同時,出於對人骨的尊重,我們會進行專門的保存。

4、重新埋藏。因為並不是所有的研究機構都有足夠大的空間來保存人類遺骸,其實要是空間足夠大,我覺得我們會全部保存的。但實際上並不是。所以有些無法保藏的遺骸,考古工作者會選擇將其重新埋入地下,讓其迴歸自然。

考古工作者在處理人骨這件事情上,是十分慎重的,正如我在一開始說的,這既是科學研究,也涉及到了倫理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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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學酥

古代遺址遺蹟和墓葬裡,經常會出土遺骸。

遺骸是遺存的骸骨,與古屍不同。

古屍包括乾屍和溼屍,不僅難得,還具有極高的研究價值,一般會在進行充分的解剖和醫學研究後,放在博物館裡展出。比如現在發掘的西漢古屍馬王堆辛追夫人(湖南省博物館)和湖北鳳凰山男屍(荊州博物館)。

而遺骸呢,比屍體數量大的多,就是新石器時代的人骨遺骸就發現不少。一般來說,屍骸的考古學、人類學研究價值不是太大(在大數據下,可通過新石器時代人骨數據的統計,可以知道當時人的基本身體狀況)。但由於年代久遠,大量生物信息流失,骨骼“石化”嚴重,信息量(比如DNA)是有限的。

這些遺骸在考古學家的刷子下逐漸露出真容時,他們死亡時的存留狀態,也具有歷史學價值,比如下面這具遺骨,發現于山西襄汾縣陶寺遺址——

陶寺遺址被認為是“堯都平陽”,是與上古聖王“堯”同時代的遺址。那是一個多麼和諧美好的時代。然而遺址裡的這具年輕女性的遺骨,頸骨折斷,陰部還插著一隻牛角,她死得非常慘。我曾就此寫過一文《一具悲慘的女屍,毀滅一個美好時代的狂想》,有興趣的看官可參考。發掘顯示,整個陶寺遺址都是被暴力摧毀的,這位女性躺在一條深溝裡,溝內還橫七豎八地躺著許多遺骸,從其屍骨狀態來看,都是被殺死的。

這就是遺骸的主要價值。它們對於瞭解當時的社會形態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經過研究,這些遺骸怎麼處理呢?

一是原地保存,原樣呈現。這在河南安陽的殷墟博物館比較典型。

上圖來自網絡,不是我親自拍的,我去的那天下雨,玻璃上盡是水和霧,拍攝效果不好。但這個遺骨手持兵器駕馳馬車的造型,給我很大的震撼。感覺它就是一架來自地獄的靈魂戰車。

原地呈現的,都是較為重要的古代遺址,這些屍骸屬於標配。

二是原地掩埋。

這類最典型的便是清朝諸皇帝的屍骨了。當被盜的東、西陵被清理後,多數地宮皆封閉起來,屍骨仍舊裝殮,放在原處。據說康熙皇帝的地宮裡積滿了水,難以排除,只好任由這位“大帝”的遺骸泡在水裡,這又泡了幾十年了!慘乎哉!

三是搬到博物館展出或收藏。

屍骸的“參觀價值”很低(怪瘮人的),所以一般博物館展出屍骸的比較少,偶有展出也多是複製品,大量屍骸都會保存在博物館的庫房裡。

比如著名的萬曆皇帝朱翊鈞夫婦的屍骸,發掘出來後,進行了簡單的研究,主要是發現了帝后生前的一些疾病,這對於瞭解明代宮廷生活有些價值。然後就存放在定陵的倉庫裡,到大亂時,被人拖出來燒掉了。

古人的屍骸,也屬於文物(但不知屍骸是否評定文物等級?),所以不能棄置,而且就今天的科技水平來看沒有“價值”的東西,說不定將來科學更加發達後,就有研究價值了。比如清光緒帝的遺骨,埋在崇陵裡,但部分頭髮藏在科研機構的庫房裡。後來為了研究他的死亡真相,就對屍骨和頭髮進行了測試,發現大量的砒霜殘留,從而證實了,光緒帝是被毒死的。

未來是未知的,古人的遺骸將來能有什麼“用”,我們目前還不知道,那麼就讓他們靜靜地躺在恆溫恆溼的環境下,等待後人的究問吧!


皇帝不稱朕

前面的答主已經回答一部分了,在此補充一下。其實考古發現的遺骸種類有很多,比如人的、動物的和植物的。題主想說的是哪一種呢?我們分別來回答。

1. 人類遺骸。並不是每次發掘都能夠遇到人類遺骸,即使是發掘墓葬也未必能夠遇見遺骸。考古發掘的遺址類型有很多種,比如古代的村落和墓葬,道路和窯址等,人類遺骸有時候是埋藏村子內部,有時候是埋葬村子外面的墓葬區。也不是所有的人類遺骨都埋在墓葬裡,有時候我們也會在一般的坑裡發現人類遺骨。在墓葬中是否能夠出土人類遺骨取決於墓葬的保存情況,只有在埋藏條件較好且沒有受到後來的擾動的情況,人骨才可能得以重見天日。

所以,從上述分析的情況來看,考古發掘出土人骨並不是一件概率很大的事情!那麼發掘出土人骨後,考古人員是如何處理的呢?通常情況下,他們會先對其進行繪圖、照相和測量,以保持原始的考古資料和記錄。然後,會將其全部提取運回室內進行下一步的研究。這些人骨也屬於廣義的文物,所以也就基本上保存在博物館的庫房裡,有的可能會被當做標本拿出來展示給遊客看。(前面的答主主要針對這方面來回答的)

2. 動物遺骸。這類遺骸的命運與人類遺憾差不多,考古人員也會將其收集起來,在室內和實驗室進行下一步的鑑定和測量等工作。

3. 植物遺骸。以前的考古工作並不是很重視植物遺骸的收集,不過隨著環境考古和科技考古的流行,現在大家比較重視這類遺骸的收集了。包括一些大的植物遺骸如果核等,也包括一些微型的遺骸如植硅石等,不過後者需要篩選才能發現。


別人家的博士

人類遺骸的處理不僅僅是考古學課題,還是倫理學課題。尊重、保護遺骸不僅僅是為了方便接下來的研究、保護,還出於考古工作者發自內心的對遺骸的敬畏心理。

較為普遍的現象是在考古發掘現場發現遺骨。有些遺骨會成為著重研究的對象。有一門專門的學科體質人類學,就是研究遺骨的。這個領域的專家,不僅可以一眼看出一塊人骨到底對應人身體上的哪個部位,還可以從遺骨上讀出很多信息,整個過程有點法醫判案的感覺。比如,不同性別、年齡、人種、食性、健康狀況的人類,都會在人骨上展現出自身的特徵,像小孩子的顱骨就會有更多的裂縫,女性的骨盆比男性寬大等等。這還是隻採用肉眼觀察得到的結論,運用一些現代測試手段,如dna測序等,還可以窺知更多古人的秘密,比如家族親緣關係等等。西方的一些研究,已經可以通過dna測序技術,判定一個家族墓地中的墓主人們,誰是誰的祖先,誰是誰的後代。

遺骨的保存相對簡單,尤其是經年累月的那些已經化石化的人骨,基本可以放於➕直接保存,畢竟這些人骨裡已經不含有機質了。因為各遺址發現的人骨數量確實數量較多,除了在文物庫房中妥善保存外,有些人骨也會被保留在墓地中被直接回填。

還有一些很少見的情況是,考古學家發現了帶有有機質的古屍。古屍之所以能保存至今,是因為一些極端環境,比如極其乾燥、極其寒冷或者因為泡在水中與氧氣隔絕。這些古屍因為極其珍貴,所以自然會得到最好的保護(一般都會進入博物館保存或陳列),而保存的方法就是將其放於與出圖環境相似的狀態中。古屍為什麼有格外重要的學術意義,我想無須贅述了吧?舉個例子,在馬王堆女屍的肚子中,發現了138枚甜瓜子,這就為古人的生活留下了最生活的剪影。


挖啥呢

這個問題,我也曾經問過,詢問是否有操作規程?如何處理被髮掘墓葬中的遺骨?目前得到的一些答覆,並不樂觀。

一,古墓裡發現基本完整的古屍,是有醫學和考古價值的。其實這種也有點悲哀。古屍,一般分乾屍與溼屍。中國的乾屍大多出自新疆,因為氣候乾燥。並不同於埃及木乃伊,因為不是人工乾屍。新疆博物館、吐魯番博物館有專題展出。

溼屍代表的,首推長沙馬王堆辛追老太太,在連雲港博物館有西漢淩惠平女屍,荊州博物館有一具西漢男屍。上海博物館曾展出明代屍體。

無論今天說的多麼高尚和科學,這些屍體本身並不願意被展出,但反對無效。

二、帝王、名人遺骨

如清代乾隆、慈禧、光緒等,棺材打開了,把文物拿出來,屍骨又放進去了。這還算是好的吧。萬曆皇帝沒趕上好時候,被挫骨揚灰了。

但有意思的事,一些被博物館留下幾塊骨頭。如光緒,如包公。說起來真沒這個必要。

曹植墓發現的才子的骨頭,被博物館給保管丟了。

三、墓坑展示

商周(春秋戰國)的墓坑展示,大多是殉葬人。

石器時代的人的骨骼,生物性更強一些,涉及進化論問題。這類對於人類骨骼的價值,非常看重。

四、其他呢

其他古墓,在早些年很多骨頭都被隨手處理了,只把有價值的文物搬回去研究所或博物館。這個數量有多大,沒有數據。

近幾年熱門的海昏侯墓發掘,那是國家級工程,武警守衛,全程監控,所以那麼精細。大部分縣市級考古發掘,還是比較粗的。

此題必有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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