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支,武鳴區8人涉黑涉惡案件今日宣判

搶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支,武鳴區8人涉黑涉惡案件今日宣判

搶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支,武鳴區8人涉黑涉惡案件今日宣判

搶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非法持有槍支,武鳴區8人涉黑涉惡案件今日宣判

5月22日上午,南寧市武鳴區法院對鄧江林等8名被告人涉及多項罪名的涉黑涉惡案件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鄧江林因犯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其餘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責令退賠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8萬餘元。

武鳴區法院於2018年3月15日至3月16日對該起涉黑涉惡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經審理查明:

二、故意傷害罪。2016年3月29日凌晨1時許,被告人鄧江林等人在吃宵夜時,見到與其有矛盾的被害人李某後,欲行報復。李某駕車逃離時遭被告人圍堵並開槍射擊駕駛室,造成李某左前臂中槍,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車輛損壞價值1200元;2016年4月22日18時許,因被害人劉某某沒有及時支付工錢給被告人鄧江林的親戚,鄧江林便糾集人員攜帶砍刀討要說法,劉某某在與鄧江林發生口角後被其打傷,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三、尋釁滋事罪。2016年7月1日凌晨3時許,黃凱清在吃宵夜時被幾個男子毆打受傷,在送醫途中,黃凱清發現站在路邊的被害人馮某某、黃某某等人疑似毆打其的人,鄧江林等被告人遂對二被害人實施毆打併持刀捅傷二被害人。二被害人的損傷程度均為輕微傷;2016年11月20日23時許,被告人鄧江林等人以被害人黃某某曾打斷李佳旗的牙齒為由,持刀、槍向黃某某討要說法。期間追打在場的被害人黃某某和黃某,並砸壞黃某某的一輛轎車,經鑑定,轎車損失價值2100元。

四、敲詐勒索罪。2016年11月2日凌晨,被告人鄧如章以被害人黃某某說話得罪他為由,糾集被告人鄧江林等人找黃某某算賬,期間,被告人黃建剛掏出鄧如章給的槍支疑似物威脅黃某某,脅迫黃某某賠償3000元“損失”,得款後,鄧如章負責分贓。

五、非法持有槍支及非法攜帶槍支危及公共安全罪。2016年12月5日21時許,被告人黃建剛將一支裝有六顆槍彈的自制轉輪式手槍放在上衣口袋內,到網吧上網,被告人黃凱清找到黃建剛將該槍拿走,當黃凱清持槍出到網吧門口的人行道時即被公安民警人贓俱獲。經鑑定,該槍支是以火藥燃燒產生能量發射彈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中定義的槍支。

武鳴區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鄧江林、鄧如章、鄧如品、李宏生、黃建剛、黃炳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威脅、暴力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鄧江林、鄧如品、黃建剛、黃凱清、李佳旗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鄧江林、鄧如章、鄧如品、黃建剛、黃凱清出於逞強鬥勝的不良動機,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任意損毀他人財物,隨意毆打他人,破壞公共秩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鄧江林、鄧如章、黃建剛、李佳旗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威脅手段,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鄧江林、鄧如品、黃凱清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為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告人黃建剛非法攜帶槍支進入公共場所,危及公共安全,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攜帶槍支危及公共安全罪。

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情節及悔罪表現等,依法作出判決: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鄧江林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千元;以搶劫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鄧如章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鄧如品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李宏生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並罰金人民幣八千元;以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攜帶槍支危及公共安全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黃建剛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黃炳武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以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黃凱清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以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李佳旗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並責令被告人退賠黃某某等人損失16500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彭某某等人2.2萬餘元。

該起涉黑涉惡案件中的8名被告人經常糾集在一起,無事生非、倚強凌弱、打架鬥毆、危害一方,嚴重破壞本地區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社會影響惡劣,案件的審理和宣判給當地黑惡勢力給予了沉重的一擊。

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武鳴區法院迅速行動,充分利用刑事審判權,依法嚴厲打擊涉黑涉惡類犯罪活動,堅持“打準打實”,準確定罪量刑,力爭通過依法打擊,使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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