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定遠縣2017年脫貧攻堅
到 戶 政 策 匯 編
九、健康脫貧政策
以“兩降四提一兜底”為關鍵舉措,形成貧困人口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兜底保障相互銜接的醫療保障體系。
(一)兩個下降:
1.降低貧困人口參保交費負擔。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保個人繳費部分,自2017年起通過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全額代繳。
2.降低醫保補償門檻。貧困人口縣域內普通門診不設補償起付線;取消住院預付金,降低補償起付線。
(二)四個提高:
3.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由1-2萬元降至0.5萬元,分段補償比例由50-80%提高至60%-90%。
4.提高醫療救助水平。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醫療救助範圍,醫療救助水平按年度住院合規醫藥總費用(含特殊慢性病門診)的10%給予補助。
(三)一個兜底:
劃定貧困人口就醫個人年度自付費用上限“351”線,即在縣域內就診個人年度費用自付費用不超過0.3萬元,在市級醫療機構就診個人年度自付費用不超過0.5萬元,在省級醫療機構就診個人年度自付費用不超過1萬元。貧困人口通過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綜合補償後,再扣除個人年度自付費用,剩餘部分合規醫藥費用實行政府兜底保障。
(四)慢性病“190”補充政策:
保障對象:貧困人口中的慢性病患者,包括常見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患者,具體病種按照《安徽省農村貧困人口慢性病及重大疾病保障指導目錄》確定。
保障內容:貧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個年度內門診醫藥費用,經“三保障一兜底”綜合醫保補償後,剩餘合規費用由補充醫保再報銷,常見慢性病再報銷100%,特殊慢性病再報銷90%。剩餘合規費用包括常見慢性病門診限額內經新農合報銷後的自付部分、超出限額外個人自付的合規醫藥費用,以及特殊慢性病比照住院報銷後自付合規醫藥費用。合規費用的界定按醫保相關規定執行。
十、農村危房改造政策
補助對象:
按照精準扶貧要求,集中用於解決建檔立卡貧困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五保戶)、低保戶、貧困殘疾人家庭(以下簡稱四類對象)的基本住房安全問題,優先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
補助標準:
1.2016年未脫貧戶、2017年擬脫貧戶實施危改補助標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重建戶均補助29000元,修繕加固戶均補助10000元。
2.2014年至2016年已脫貧戶實施危改補助標準: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重建戶均補助20000元,修繕加固戶均補助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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