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遊記》中殺死陳光蕊的劉洪為什麼能十八年冒名頂替,卻不被人發現?

-妙吉祥-

《西遊記》的主線劇情大部分講的是神仙妖怪的那些事,卻也有些描寫人間百態的篇幅。

神仙妖怪界因為有法力這個東西,出現些荒誕的事也不稀奇,可是人間卻有這般荒誕的事情。

什麼荒誕的事情啊?

原著附錄中說的唐僧出生前的故事,話說丞相殷開山家給女兒殷溫嬌進行拋繡球招親,新科狀元陳光蕊中彩。第二天,陳光蕊升江州州官,7天后去江州上任。在海州被水賊劉洪李彪殺死書童,打昏陳光蕊並拋屍。

然而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水賊劉洪竟然帶著殷溫嬌,拿著陳光蕊的官憑文書去江州上任了。

而且竟然18年來平安無事,最後還是唐僧去他外公那裡告狀,他外公帶兵6萬才剿滅劉洪,最後把劉洪挖心,陳光蕊還魂,殷溫嬌上吊自殺。

那麼問題來了,劉洪是如何做到18年來相安無事的呢?丞相殷開山真的就不知道劉洪和小姐在一起過了瀟灑的18年嗎?殷開山剿滅劉洪為啥要發兵6萬?且跟著六石繼續看原著:

《西遊記》第37回,唐僧在烏雞國說:“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佔,經三個月,分娩了我。”也就是說劉洪帶走殷溫嬌的時候殷溫嬌已經懷孕7個月,8天前拋繡球招親的時候已經懷孕快7個月了,媽呀打胎都來不及。沒跑了,唐僧的親生父親就是劉洪。

丞相知不知道孩子是劉洪的啊,必須知道啊。劉洪家很有錢,但是劉洪家父母雙亡,與丞相家門不當戶不對,所以丞相是不同意的。但是丞相沒有想到的是,女兒與人傢俬定終生,有了孩子,打胎都來不及。

劉洪得知陳光蕊和殷溫嬌結婚後,怒火中燒,包下一條船,對陳光蕊書童用的是痛快的殺,對陳光蕊用的是痛苦的打。殷小姐要投河,被劉洪像泰坦尼克一樣的抱住。“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

劉洪和殷溫嬌是真心相愛,丞相也沒有辦法。陳光蕊死了也好,不然又要活動關係,動用錢財給他升官。而劉洪呢?當了官後沒有要求再升官,反而把生意做的很大,每年給自己很多錢。丞相省心加開心了18年,劉洪和殷溫嬌也快活了18年。

然而,出來混總是要還的,18年後陳光蕊樣子的唐僧出現在殷溫嬌和殷丞相面前時,面對一臉驚喜的唐僧,殷丞相父女兩個驚是肯定有的,喜是喜不出來了。劉洪因為生意大,有武裝,所以丞相要向朝廷請兵6萬剿滅。

可是劉洪死無葬身之地,殷溫嬌自殺,六石只能發出一聲嘆息,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


六石映像

看了樓上不少答主的回答,覺得各位可能是香豔八卦看多了。

自嗨式的劉洪滿堂嬌姦情

什麼劉洪與殷小姐早有姦情,為了防止丟人想出了拋繡球招親的妙招,選中了狀元陳光蕊。然後陳光蕊喜當爹,上任路上被劉洪幹掉。再然後唐僧長大,找外公認清,大軍六萬平了劉洪,陳光蕊復活,唐僧父子相認,母親自殺,唐僧取經。

故事基本是按照《西遊記》第八第九回之間的附錄《陳光蕊赴任逢災 江流僧復仇報本》展開,足夠香豔,邏輯也自洽,但基本都是自嗨,忽略了小說文本本身。

首先,這是小說家言。

自打《西遊記》中出現了這個章節以後,歷來的研究者都對其真假、版本、情節邏輯有諸多爭議。

從故事本身來看,附錄解決了後面章節中出現的唐僧對自己身世隻言片語的交代,用傳奇化的手法來表達,完全是從傳播角度考慮——脫胎於話本的小說,需要能夠吊起聽眾胃口。《三言二拍》《三俠五義》等古典小說中,都有此類情節設計。

其次,民間視角問題。

從小說中的情節來看,陳光蕊中了狀元以後,誇官遊街路過丞相府,趕上殷家小姐滿堂嬌“正高結綵樓,拋打繡球卜婿。”拋繡球這種選秀類似的習俗,在古代社會長期存在,也是得到婚姻制度承認的。丞相家的千金小姐,出來拋繡球,很多人理解為是身懷有孕遮羞。

還有人從時間、地理角度測算,說肯定是懷孕了。要知道,古典小說的地理、時間都是小說家言,比如水滸傳的地理一直是作者的硬傷,那麼西遊記裡面是否就可信呢?唐朝風氣開放,丞相家的小姐拋繡球也不算什麼,而且民間向來對超越社會階層的婚姻喜聞樂道。

最後,古代照相不發達和唐代政治問題。

古代官員上任,只要有印信、認命的文件資料就可以了,沒辦法跟現在一樣拍照發任命公示,只能認物不認人。陳光蕊上任也是,所以只要手裡有這個證明,都得接受他是來上任的官員。

劉洪就這樣鑽了空子。行文及此,《神探狄仁傑之血色江州》似乎就是借鑑了這裡的創意。

唐代州一級的官員級別很大,看皇帝的任命是“州主”,貞觀年間的州主應該是刺史、節度為一體的官員,手裡有兵權和行政權。

江州相對長安來說,地勢偏遠,很容易做成地頭蛇。中間即使有人發現了,要麼官官相護要麼難以上達天聽,是不好被查出的。

這些因素綜合考慮,劉洪能盤踞江州十八年,用六萬大軍才能掃平,也就不足為奇了。


何殊我

有一個大膽的假設。

滿堂嬌和水賊劉洪早在陳光蕊拋繡球招親前就認識。

劉洪應該不是影視劇裡的糙漢子,而是應該長得也不錯,否則裝陳光蕊形象上就得露餡。

而且已經懷有劉洪的身孕。本來設計與情郎劉洪在陳光蕊赴任途中趁機跑掉私奔,那曾想劉洪胃口太大,殺死陳自己去做官,並威脅滿堂嬌,如果不從,就和她分手。

直到事情敗露,劉洪被捕後伏法,自己愧對世人,最後選擇自盡。

下面我來說說假設的依據。

首先,作為丞相的女兒,需要用拋繡球這種方式招女婿,八成是有難言之隱的,不然怎麼會用如此江湖氣息嚴重的方式招親呢?



這個難言之隱就是滿堂嬌已經有了人,而且已經有了身孕,這個人就是劉洪。

在陳光蕊攜夫人在船上遇見賊人的時候,陳光蕊先被劉洪殺死推入江中,然後對滿堂嬌說的話耐人尋味,他說

“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

看出什麼了沒?那就是一刀兩斷在這裡不是說的要殺了滿堂嬌,而是要和滿堂嬌分手來威脅。

滿堂嬌和自己情郎商量在陳光蕊赴任路上劫走自己私奔,但沒想著要殺害陳光蕊,誰知道劉洪把陳光蕊殺死要頂替,這超出了滿堂嬌的預想。但情郎劉洪威脅不滿意就分手,她立馬就範,跟著劉洪去頂替陳光蕊赴任。

有人會說,滿堂嬌是為了肚子裡的孩子。我說,這正好印證了滿堂嬌在認識陳光蕊前就有身孕,而且自己已經知道。



因為陳光蕊娶了滿堂嬌,洞房花燭沒幾天馬上就赴任,即使有了身孕,在船上時,滿堂嬌也不會知道的,更不會因為有身孕才委屈求全從了劉洪。

還有就是,直到劉洪伏法,滿堂嬌才選擇自盡,是因為她知道自己愧對死而復生的陳光蕊,愧對父母,自己的情郎假扮狀元赴任的事情敗露,最後羞愧難當,選擇自盡。

劉洪之所以不會露餡,是因為滿堂嬌的包庇,可以說,滿堂嬌就是一個協同犯,否則在劉洪外出的時候,她完全有人身自由寫信給京城,把事實告訴父親,但是她沒有,而是選擇和劉洪繼續過日子。這也印證了我文首的假設。


明離子

答案:水賊劉洪是唐僧的親爸爸,殷溫嬌早被劉洪所佔,陳光蕊只是個頂包的。

在解釋這個答案前,先說下幾個疑點:

1.西遊記中,殷溫嬌的父親乃是當朝丞相殷開山,女兒殷溫嬌長的一臉閉月羞花之色,這樣的身份,有什麼理由去搞拋繡球招親?

2.水賊劉洪佔殷溫嬌為妻後,為什麼不直接殺了唐僧?反正都殺一人了。

3.陳光蕊和殷溫嬌成親後,不足十月就生了玄奘,早產也不可能早那麼多吧?這不科學?

4.玄奘為父報仇後,在陳光蕊死而復生時殷溫嬌為何又選擇了從容自盡?

5.劉洪殺陳後哪來的勇氣,還敢帶官憑和殷小姐赴江州頂包就職?

分析:以殷大小姐的身份,十八年的時間她不是被軟禁,有大把機會揭穿。沒舉報只有一種可能,她不想!為何不想?殺夫仇人共處一室,她是怕死嗎?不,西遊記裡寫了她三度自殺,死亡對她沒什麼可怕的。除非她自已默認了與劉洪的這段關係,這樣一想,上面這所有疑點就全解了。

在那個年代,名節比死亡更可怕,殷小姐未婚先孕,人言可謂,就是當朝權貴也丟不起這個臉,拖得一時拖不了一世,肚子一天天大,早晚會給看穿,只能用拋繡球這種下策!劉洪和殷小姐共赴江州,才能瞞住陳光蕊的死。

那問題又來了。殷溫嬌為何要棄掉玄奘?

書裡有交待,一位南極星君在玄奘出生時告訴殷小姐:你兒子以後非閒人之輩,要用心保護。你的夫君(陳光蕊)已被龍王所救,日後夫妻相聚,母子團圓,大仇可報!

沉冤雪恨,這哪是她願意看到的呀,無奈之下她只好做了個兩難的決定,揹著劉洪拋棄生子,就在要丟入江中時,江面飄來的一面木板讓母性在這一刻被喚醒,小姐拜拜老天爺,拿帶子綁住孩子讓他順水飄走,玄奘這才躲過一劫難。

十八年後玄奘為父報仇,真相即將大白,殷溫嬌為保全自已和玄奘名節,死的也從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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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記》中,劉洪冒充了十八年,殷溫嬌就十八年沒回過孃家, 也無書信來往,並且和殺夫兇手夜夜同床共枕,而十八年後,玄奘報官,劉洪被抓,陳光蕊復活,一家人團圓,殷溫嬌竟然就自殺了。這情節看似荒誕離奇,其實仔細分析後,才發現很正常。

  • 首先從拋繡球說起吧,殷溫嬌作為丞相女兒,不僅是官二代還長得花容月貌,這樣一個女子需要拋繡球這種但凡是個男人就有機會的方式來招親麼?萬一在混亂中,繡球砸中的是一流氓無賴二流子怎麼辦?唯一的解釋就是殷溫嬌那時候已經懷有身孕,沒辦法了,所以必須以最快的速度找個男人出嫁,不然作為名門閨秀肚子一天大一天,這事兒傳出去,讓整個殷府的臉面往哪兒擱?所以在我看來,陳光蕊只是個“喜當爹”的接盤俠。

  • 下來分析為什麼說殷溫嬌那時候已經懷孕,來看看玄奘的出生日期吧,殷溫嬌繡球砸中陳光蕊當晚,兩人就拜堂成親併入了洞房。第二天殷溫嬌就隨陳光蕊上江州赴任,這途中走了不過十幾天時間,陳光蕊就被劉洪給害了。

《西遊記》原著第三十七回中,三藏道:“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佔,經三個月,分娩了我。”
  • 大家看到沒有,陳光蕊被害後三個月,玄奘出生了!且不說一次中招的幾率有多大,人類懷胎十月而誕,你玄奘如果是陳光蕊的骨頭,那你三四個月就在母親肚子裡孕育成人了?簡直無法想像!
  • 再來說說,玄奘到底是誰的孩子,只有劉洪最合適,他來當玄奘的親爹,一切就解釋的通了。否則為什麼殷溫嬌有條件報仇,卻一直沒有報? 有條件自殺,卻一直沒有自殺?為什麼直到劉洪死了之後,殷溫嬌才自殺? 如果這個條件成立,

    那麼劉洪十八年的瞞天過海就很好解釋了。殷溫嬌心甘情願地陪著自己的老情人睡了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過了18年世外桃源般真正屬於自己的幸福日子。18年裡,殷溫嬌沒回過孃家, 也無書信來往,即使有書信往來估計也是說自己過的很幸福,老爹老媽不要掛念也勿用來探視。有了殷溫嬌的站臺,劉洪才能一次次在各種需要出面的場合涉險過關,即使唐朝派欽差下來考核官員,對劉洪有所懷疑,殷溫嬌一句:我丈夫還會有假麼?那欽差還有什麼可說?

  • 至於說,殷溫嬌為何要把玄奘順水飄走,那估計是知道劉洪為了和自己長相廝守殺陳光蕊這事兒早晚會被人知道,不想讓兒子置身整個事件其中罷了,還附帶書信一封,把兒子與親爹劉洪的關係推的遠遠的,以免兒子日後受牽連,也就是說殷溫嬌是個自私但還算有點人性的女人。

以上,都是個人推測,不代表權威,沒有絕對,難免偏頗有誤,請各位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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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十分詭異的故事,其中疑點重重。首先,唐僧的母親殷溫嬌的父親乃是當朝宰相,殷溫嬌從小在大戶人家長大,應該見過不少世面,而當劉洪殺死陳光蕊後,殷溫嬌卻又被迫與他結為夫妻,生活了十八年。


古人沒有身份證,冒名頂替可以理解,而劉洪又把這個官當了18年,足以看出,劉洪是一個十分有心機,也有幾分能力的人。回答下面有很多說唐僧是殷溫嬌和劉洪的私生子,這一點是不可能的。

雖然書中說,唐僧是在陳光蕊死後三個月出生的,但是綜合來看,這只是一種省略的敘事手法,說明陳光蕊和殷溫嬌動身之前就已經懷孕了,如果殷溫嬌真的與劉洪真心相愛,那麼他們大可不必把唐僧放走。



其實,最主要的疑點是殷溫嬌的父親,唐僧的外公。作為當朝宰相,他身邊必定耳目眾多,而自己的女兒,已經嫁出去過一次,如果是因為女婿死了,那麼再想改嫁,想嫁給同等條件的狀元很難了。所以他就將計就計,讓他的女兒陪劉洪演下去,一來讓自己繼續有面子,二來防止自己的女兒嫁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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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不能被發現麼?

這裡邊有個天大的秘密。不要被電視劇版的西遊記矇蔽了。且聽侍讀為你慢慢道來。

話說當日窮小子陳光蕊中了甲科頭名狀元,正是“踏花歸去馬蹄急,一日看盡長安花”,那可真是風光無限啊。

恰是今日,丞相的女兒殷小姐,在秀樓拋繡球,選夫婿。

好,前提交代清楚。


這裡就有幾個疑問出現?


1、堂堂大唐丞相的女兒,真的需要通過拋繡球來選夫婿麼?是不是太過草率了?

2、拋繡球的地點不在別的地方,為何非要選在狀元遊行的必過的大街上?為何早不拋,晚不拋?非要在陳光蕊走到樓下的時候再拋下去?難道真的是巧合?


請你帶著這兩個問題再去想一想,一般來說,狀元要在哪天遊街,走那條路,都是已經確定的,這並不是秘密,更別說丞相大人了。

再說,堂堂大唐丞相的女兒,大家閨秀,會拋頭露臉的去拋繡球選夫婿?是太醜了?還是慘了?還是瞎了?就算是殘疾,那還是有很多人爭著去娶的,畢竟是丞相大人的千金。可是,在原文中交代了,殷溫嬌小姐才貌雙全,是個十足的美人,丞相大人這麼急,這麼草率的要把自己的女兒嫁出去,就不怕女兒砸到瘸子?瞎子?乞丐?瘋子?肯定有內情,有隱情。


再往下走,書中說,是殷溫嬌小姐拿繡球砸到了陳光蕊的帽子,並不是陳光蕊拿手接到繡球。在拋繡球的現場,丞相女兒拋繡球的現場,居然恰恰是砸中一個文弱書生。


我這裡開個腦洞,現場的人其實都是丞相找來的託。其實這一切就是丞相大人精心設計的局,專等陳光蕊跳進來。


在拋繡球當日他們就成婚了,就入了洞房。次日五更三點,太宗命光蕊為江州州主,即令收拾起身,勿誤限期。光蕊謝恩出朝,回相府,攜妻前往。

真的這麼急?江州是有人謀反?還是有天災人禍?丞相大人就這麼急?女人新婚不到十二個小時,就派女婿去上任?怎麼也說不通,肯定有內情。

再往下走,我們看看陳光蕊的赴任路線,

  京城——陳光蕊家——萬花店——洪江渡口——江州。

這裡的江州,也就是今天的江西九江。

我大概算了下,從陳光蕊和殷溫嬌啟程去江州,再到陳光蕊遇害,這中間時間最多,十五天,就算古代路途難走,就給他二十天。這下時間過了吧。


好,文中這樣寫道:

劉洪、李彪,候至夜靜三更,先殺家僮,次將光蕊打死,拋屍洪江。
“卻說殷小姐痛恨劉賊,恨不食肉寢皮,只因身懷有孕,未知男女,萬不得已,權且勉強相從。轉盼之間,不覺已到江州。”

好,妊娠反應一般在30天到45天,那麼殷小姐怎麼知道自己已經懷孕的?況且,陳光蕊有多厲害,居然一邊在趕路,一邊在生孩子?命中率這麼高?

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陳光蕊喜當爹。

在與陳光蕊結婚前,其實殷溫嬌就已經懷孕了。


如果你覺得我說的不對,那就再往下看,這裡有實錘。《西遊記》第37回,三藏道:

  “...當時我父曾被水賊傷生,我母被水賊欺佔,經三個月,分娩了我。我在水中逃了性命,幸金山寺恩師,救養成人...”

經過三月,三月,三月?我插,唐同志,你爸媽才認識幾天?才在一起幾天,加在一起也沒到十月懷胎啊。十月懷胎減去三月,那還有六個月啊。我覺得唐僧同志肯定知道,他並非是陳光蕊的親生兒子。

這裡就能說清楚了,在與陳光蕊結婚前,殷溫嬌就已經懷孕了。

劉洪才是他的親生父親。

唐僧也是個腹黑男,他親手他父親送上了斷頭臺。

他肯定想過自己的前程,還是去認下丞相外公為好。那個陳光蕊一窮二白,能給自己什麼呢?

這下就不難解釋了,為啥沒發現覺,其實這本身就是個局,局中局,只有陳光蕊自己不知道而已,他只是個背鍋俠。


在此後的十八年,劉洪居然在江州當了十八年的官,不升不降。怎麼可能,在古代,三年或者四年,就必須去京城述職,但是作為丞相大人的女婿,居然沒有升遷,這裡邊也因當有內幕,那就是丞相併不想讓他升遷。

再說殷溫嬌,居然和那個賊人一起睡了十八年,十八年啊,一個女人有幾個十八年,況且他的父親是當朝丞相,難道真的送不出去信麼?不,大家都已經默認了,瞞天過海罷了。


唐僧十八年回來為父報仇,事情敗露,劉洪被擒,父親又活了過來,本該一家團聚的日子,母親卻自盡了,早幹嘛去了?和賊人一起睡了十八年?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她心甘情願的。他沒有臉面再去面對陳光蕊。


好了,現在事情明朗了。


事情應當是這樣的:殷溫嬌小姐和劉洪自由戀愛,遭家人反對,但是他們已經生米做成熟飯,無可挽回,看著女人的肚子一天天變大,丞相大人這才想出了這個辦法,讓初來乍到的新科狀元陳光蕊接鍋,反正陳光蕊家裡沒錢沒人沒權沒勢,現在把女兒嫁給他,他求之不得呢,就算他在後邊發覺,也已經來不及了,女兒嫁給他,權當是交換吧,我可以保你一路仕途通暢,這可是一般的人夢寐以求的呢。

一切都隨著他的計劃進行著。但是,他忽略了劉洪這個亡命之徒,他居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殺新科狀元,居然還冒名頂替去上任,這一切都打亂了他的計劃。

但,事情既然都已經到了這一步,那就只能繼續下去了,有句話說得好,當你撒了第一謊後,你就需要100個慌去圓他。


殷家勢力龐大,當了十幾年的丞相,手可遮天,縱然有人看破,也不敢告發。

所以,這是一處愛情悲劇。陳光蕊只是一個冤死鬼,接盤俠。


最後,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吧。


四大名著之所以為四大名著,就是每一個細節,你反著去想,發現事情並不是你之前想的那樣。


西遊記,黑暗的地方太多了。光鮮的下面,全是吃人不吐骨頭的主。


我是蘇門侍讀,歡迎大家討論,也歡迎大家關注


蘇門侍讀

因為唐僧就是劉紅的親骨肉,陳光蕊不是唐僧親爹,唐僧的娘和劉紅一塊兒害死了陳光蕊。之後為什麼又告訴唐僧是劉工害死你爹陳光蕊,是要借唐僧手殺死劉紅,因為劉紅控制了唐僧的娘以及孃家人丞相。借唐僧手剎劉工,其實就是除掉要挾他們的人,同時客觀上也造成了唐僧殺死了自己的親爹劉紅。這樣,唐僧就可以成佛祖的門徒了!因為佛祖就喜歡惡人!佛祖收的門徒哪個不是惡貫滿盈?越惡佛祖越收,最後給個功名,成了人們拜祭的對象,為啥呢?哈哈哈


月迷心

古代中國是以印鑑作為官員的憑證,朝廷簽發。並且以前不像現在這樣滿街都是辦證做印的小廣告,所以人們也不會想到去製作假的印鑑,一個是製作起來困難在一個就是風險太大。另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古代的通訊不發達,官員之間聯繫憑藉的也是書信和驛站,再者古代一般來說不許官員在自己的戶籍地做官,離家幾百裡甚至上千裡都是非常普遍的現象,身在異地同時又有朝廷簽發的印鑑,十幾年不被人發現也就不是不可能了。


學營75652277

沒有18年,只是一天而已,因為陳光蕊起死回生回朝的那一天,也就是唐僧上路的那一天。自從觀音入住了土地廟以後,所發生的一切關於唐僧的身世的事情,都是觀音一手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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