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孩子有關的315

315晚會:洞洞鞋或引發危險?孩子腳極易被捲入電梯!

和孩子有關的315

兒童洞洞鞋

天氣轉暖,家長們都在為孩子們準備度夏衣物,洞洞鞋因為它的肥胖的外型,柔軟的材質得到廣大小朋友喜歡,但是也因為洞洞鞋肥大、柔軟的特點也為好動的小朋友們在乘坐手扶電梯時帶來了安全隱患。

1、電梯鋸齒邊緣和側邊縫隙容易夾腳

手扶電梯臺階之間的鋸齒容易發生意外,鋸齒的設計是為了清除電梯踏板上的垃圾,以防止垃圾進入電梯卡壞電梯。但實驗中發現,洞洞鞋因為頭大,取腳慢,就很容易被鋸齒卡住,而且,鞋的塑料材料被夾牢後,摩擦太大,很難抽拔。

2、鞋子肥大不易估算距離

因洞洞鞋普遍偏大,即便成人也不容易判定鞋子與電梯縫隙之間的距離,對於好動的孩子來說,更容易把腳貼近縫隙邊緣。事實上,無論是在我國還是國外,洞洞鞋夾腳事件都發生了不少。

美國《小兒整形外科》雜誌就發表一份研究報告,76%的電梯事故與洞洞鞋有關,且受害者多是兒童。由此可見,兒童穿洞洞鞋乘坐扶梯是多麼的不安全。而據研究,洞洞鞋比較軟,人走路時會往腳趾的方向擠壓。此外還需注意的是,乘坐自動扶梯時,還要避免拖地長裙、軟底拖鞋、鞋帶鬆散的鞋子、輪滑鞋、赤腳,否則也會帶來危險。

另外,洞洞鞋的架構和材質容易積水,並且塑料材質不易吸收揮發水分,導致腳底透氣性差,腳底的不幹爽自然會導致腳臭,有的劣質的洞洞鞋由再生塑料和人造橡膠製成,刺激皮膚,容易引起過敏、接觸性皮炎等皮膚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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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費維權進校園 演講稿(一)

新消費我做主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大家好:

  今天是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確定今年的主題為"新消費我做主"。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常宇闡釋了“新消費我做主”年主題的涵義:一是樹立“消費者優先”理念,傾聽消費者聲音,重視消費者訴求,滿足消費者需要,贏得消費者對新消費的滿意和認可;二是弘揚“誠信、公平、法治”文化,創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營造讓消費者能做主願消費的良好環境;三是引導科學理性消費,踐行綠色消費、品質生活,呼喚維權自覺,提倡依法維權,讓消費者主動做新消費的支持者。所以,我演講的題目是“新消費我做主”。

  著名相聲演員王培元曾經講過這樣一個真實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買了一套沙發,沙發買回家沒多久,兩個扶手竟然長出了蘿蔔纓子,扒開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兩根大蘿蔔做的。這個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實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經營者在利益的驅使下攪亂市場規則,泯滅了服務本質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卻往往是我們消費者不懂法,不知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的一味縱容造成的。

  這幾年,砸汽車,砸空調的新聞越來越多,殊不知,以損壞產品來引起關注做法直接是錯誤的,這一砸,痛快了,這一砸,證據也沒了,證據都沒有了,談何要廠商賠償損失呢?

  那麼在紛紛擾擾的經濟生活中,誰是我們可藉助的那雙慧眼呢?那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還是學生的我們做為一個消費者的角色不多,但這並不代表這個節日和我們沒有關係,當我們在旅途勞頓後,喝到假冒的礦泉水,我們是默不作聲的扔掉還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論?當我們在報紙上看到劣質及過期啤酒瓶還在傷人,我們除了為傷者感到痛心,有沒有想到他應當如何維護應有的權益?當我們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沒有告訴他們消費權益正受到了損害?當殘留農藥的蔬菜還在市場販賣、當三無產品還排放在商店的貨架上……所有的這一切,當我們遇到的時候,我們應該站出來,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我們做為一個消費者應有的權益!

  十幾年來,"315"從一個國外泊來的普通紀念日,已經演變為中國消費大眾維權的一個節日、一面旗幟。每年春天的這個時候,她都會再一次擦亮我們的信念和勇氣,讓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經營者、消費者的心靈。

  同學們!

  讓我們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慾薰心的製假造假者;

  讓我們一起為那些勇敢的站出來,維護自己和大眾權利的先行者鼓掌吶喊;

  讓我們一起呼喚法制的力量為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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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費維權進校園 演講稿(二)

明明白白消費

尊敬的各位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與大家一起來共同探討和學習消費維權的知識。

今年中國消費者協會公佈了2018年消費維權年主題為“品質消費 美好生活”。

據瞭解,各級消協計劃在2018年從六個方面開展活動:大力開展年主題宣傳活動,在全社會營造主動聆聽消費者意見、滿足消費者需求、讓消費者滿意的社會氛圍;針對新消費領域的商品和服務開展比較試驗,提升消費信心;強化消費領域監督,推動重點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的進一步完善;開展綠色消費、品質生活為重點的消費教育引導;探索建立跨境、跨地區消費糾紛解決機制,為消費者反映訴求主張權益提供便利;針對新消費研究建立多元化消費維權和監督模式,搭建消費者可直接參與的監督平臺,完善經營者和消費者糾紛解決協商機制。

過去一年,“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的呼籲逐漸形成全社會共識,並獲得了司法執法部門、法學界、消費者保護組織等各個方面的持續支持。今年全國兩會,這個話題也再次在代表委員中引發熱議身為全國人大代表的餘留芬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呼籲,“在打假方面,尤其是涉及食品安全這一塊,我覺得要對造假的這些人重打重罰,就像其他國家那樣,把他打得傾家蕩產。他敢假冒,他就死路一條。”

  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簡稱315,是一個以宣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目的紀念性節日。

  每一年的315,我們通過開展多種多樣的紀念活動,目的是:向全社會宣傳消費維權知識,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倡導健康文明的消費方式,營造安全、和諧的消費環境,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促進經濟發展、社會穩定。

  某商場打出“清倉大處理”的廣告,西服一套原價1888元,現價188元。消費者張三立即購買了一套。第二天,張三在另一家商場,他看到同樣品牌,同樣質量,同樣型號的西服原價才88元,張三就感到上當了,就進行了投訴。本案中,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矇騙消費者,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這是一起典型的對消費者進行虛假告知的案例,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費者知情權的案例。

  不止是價格,商品的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後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等,消費者都有權得到真實情況、真實信息。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服務的權利。買與不買,買這樣的還是買那樣的,從這裡買還是從那裡買,最終要由消費者自己決定。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希望同學們在以後的消費中擦亮慧眼,明明白白消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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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費維權進校園 演講稿(三)

消費與誠信

尊敬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

3.15是消費者權益日,也許大家覺得奇怪,這個節日和我們有多少關係,打假、維權啊,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可不是我們小學生管的事情!

我們人人都是消費者,我們的合法權益經常遭到一些不法商家的侵害。當我們從附近小店買到假冒的礦泉水,買到過期的方便麵,吃到不衛生的沒有任何衛生許可證的各種零食的時候,我們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響到我們生命的安全,我們除了試著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我們合法的權益之外,還可以倡導誠信。

李四在某市場買了一箱蘋果,一共25斤重,按照一斤蘋果4元計算,李四支付了100元。李四回家後,發現蘋果只有21斤2兩,裝蘋果的紙箱竟然有3斤8兩重!李四先生與蘋果經營者交涉,經營者卻說,他們的蘋果都是這樣一箱一箱銷售的,不可能去掉紙箱單獨買蘋果。在這個案例中,經營者把21斤2兩的蘋果,當25斤賣,屬於短斤缺兩,侵害消費者獲得計量正確交易條件的權利,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協會新的職責,包括一是引導消費的職責。消協有“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的職責”。二是消協有依法就損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的職責。特別是新《消法》中,賦予了消費者組織“公益訴訟”權,由原來只能“支持消費者起訴”到可以“代表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這是一個很大地突破。這種代表不特定多數消費者進行訴訟的制度,是保護消費者集體利益的重要制度設計。因為在目前的條件下,單個消費者維權成本高、時間長、舉證難,難以與經營者對抗,如果由消協組織代為提起訴訟,可以將單個消費者的力量匯成合力,形成足以與經營者抗衡的強大力量。同時,還可以通過消協組織藉助法律界人士、新聞媒體等多方力量,給消費者維權提供更為專業、高效的服務。

希望經過我們今天的演講和學習,同學們能提高消費維權的意識,這樣,我們的社會才能更加的和諧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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